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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2017-12-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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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市农计〔2017〕14号 

各区县农业局、财政局,金平区、濠江区农林水务局:

现将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乡村战略振兴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97号)、《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9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结合我市各地的资源因素和农业生产经营实际,为提高项目申报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逐步解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经研究,对各地的项目申报作出原则性要求。

1.统筹岭南特色水果产业“双创”示范县项目、名特优新稀作物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等3个项目,由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组织申报,由市择优向省各推荐1个项目。

2.广东优质丝苗米“双创”示范项目由各区县申报,由市择优向省推荐1个项目。

3.发展“三高”农业项目,每个区县只能申报1个项目,由市择优向省推荐1个区申报项目和1个财政直管县申报项目。

4.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结合各区县现有市级示范社数量权衡分配,澄海区、潮阳区可分别向市申报3个项目,其他区县申报1个项目,由市择优向省推荐6个项目。‚“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试点,各区县可申报1个项目,全市择优向省推荐1个项目,申报的农民合作社原则上是省级以上示范社,同等条件下,国家级示范社、示范单位优先推荐。

5.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各区县向市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辖区内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的70%,多报无效。由市择优向省推荐18个项目。

6.广东农业公园建设项目,各区县最多申报1个,市择优向省推荐2个项目。

7.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示范项目,由潮阳、潮南区各申报1个项目,申报过程须与当地扶贫部门共同研究。

二、其他要求

1.要严格按照省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以及现场核实和材料审核工作;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各区县农业和财政部门需联合向市农业局、财政局提出申报(市直属单位直接向市农业局、财政局申报),每一类项目申报均要求出具联合请示文件。

2.要严格按照省各个项目申报要求,特别是申报内容,标题、表格、字体、字号、行距,以及封面纸质、颜色、排版等申报书格式,做到严谨编制和完整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除了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申报书要求一式12份外,其他项目均一式8份。格式不合格和内容不完整的申报书按废件处理。

3.申报材料必须于2018年1月15日前统一送达市农业局(径送相关项目联系人所在科室),并准备妥相关电子文件(有关证件等佐证材料提前扫描成电子文件),以备网上录入。

4.项目申报所在区县农业部门接到市农业局、财政局同意申报的通知后,要积极与区县财政部门加强协调,确保按时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三、相关项目联系人

1.岭南特色水果产业“双创”示范县项目、广东优质丝苗米“双创”示范项目、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名特优新稀作物产业示范县建设项目):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刘嘉楠,电话:88135831,邮箱:stnyj702@126.com。

2.发展“三高”农业项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广东农业公园建设项目、农业产业精准扶贫示范项目:市农业局发展计划科,欧温暖,电话:88135830,邮箱:zhk8981803@126.com。

3.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市农业局经管科,钟穗亮,电话:88135839,邮箱:stjgk@126.com。

 

附件:《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乡村战略振兴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97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7〕98号)合订本

 

 

 

 

汕头市农业局 汕头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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