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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水产健康养殖
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7-12-27 00:00
  • 来源: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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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局属各部门:
  现将《汕头市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汕头市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工作方案

 

                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2月19日


汕头市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7年汕头市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市环〔2017〕449号)的要求,推进我市水产健康养殖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绿色、生态、效益”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
  二、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严格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要按照《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粤海渔函〔2017〕629号)及《汕头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工作方案》(汕海渔函〔2017〕329号)的要求,组织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依法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禁止养殖区,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合理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渔业科、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
  (二)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养殖技术
  优化水产养殖布局,稳定近海养殖规模,拓展外海养殖空间,推广水产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鼓励发展外海深水网箱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优化养殖品种结构,积极推广名特优新品种,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积极推广鱼、虾、贝、藻立体混养或间养的生态养殖模式。
  大力推广水产健康生态养殖技术:
  1.投饲控制技术。大力推广渔用全价配合饲料的使用,推行精准投喂技术,推广鱼类应用浮性配合饲料,提高水产饲料利用率,以减少饲料浪费,减轻对水体的污染。
  2.标准化养殖技术。大力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和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3.水环境调控技术。通过微生物制剂调节技术、开增氧机、使用微生物制剂和底质改良剂等来调控水质。
  4.安全用药技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尽可能选用不产生耐药性、又对病毒、细菌和杀虫有明显作用的中草药。有针对性地使用一些对致病菌有专一性的抗菌素药物,如:土霉素、磺胺嘧啶、氟苯尼考等。禁止使用国家禁用药物。呋喃西林、呋喃唑酮、氯霉素、孔雀石绿等。
  (水产技术中心站、海洋与水产研究所、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
  (三)加强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监测
  制订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监测计划,加强重要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开展海水质量、渔业用水、海洋生物多样性、江河入海污染物等项目的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重点是潮阳区练江片淡水池塘基地,潮阳区、濠江区三屿海水池塘养殖基地,澄海区三围(六合围、澄饶联联围、塔岗围)海水池塘养殖基地,潮南区古埕海水池塘养殖基地,南澳太平洋牡蛎养殖基地,南澳岛藻类养殖基地,濠江区高位池等水产养殖基地,金平区牛田洋海水池塘养殖基地等重要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进行监测。掌握我市重要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科学管理和实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资源环境科、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
  (四)加强海洋资源的环境保护
  加强水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人工鱼礁群、海洋牧场,湿地修复示范区和驯养救护基地建设工作,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科学安排增殖放流的数量、品种和水域,提高资源增殖保护效果。(资源环境科、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
  (五)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
  加强对渔用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做好主导品种病害测报、水质监测、水产品药残抽检,依法落实养殖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指导督促水产养殖单位完善水产养殖相关记录,有效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渔业科、质安科、渔政支队、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
  (六)加强执法检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开展对养殖环节使用投入品检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海域使用项目、重点养殖区的日常执法检查,查处养殖水域污染事件,对因污染、水域滩涂使用不当等造成养殖水域环境质量下降,养殖水质超标,病害流行的养殖场所,应提出整改要求,情况严重的暂时或永久性关闭该水域滩涂的增养殖。(渔政支队,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政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海洋与渔业局要高度重视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工作,要参照市的做法,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共同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局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主动推进工作的开展,指导各区县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单位要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养殖业管理执法检查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渔业法》、《海域法》和《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无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各级渔业管理部门还要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养殖使用滩涂环境、查处养殖水域污染事件。
  (四)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健康养殖理念,加强对《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广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养殖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健康养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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