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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2017-1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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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农林水务)局,濠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和安监局:

冬春季是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期,近期,国内外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我市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我市目前防疫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持续发展,事关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作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要对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特别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狠抓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将近,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强化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科学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一)强化强制免疫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方针,实行常年免疫、各季加强重点病种强制免疫的制度。按照《汕头市2017年冬季-2018年春季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冬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任务、措施,当前要突出抓好H5、H7亚型禽流感的免疫注射工作,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动态保持100%以上。

(二)强化消毒灭原工作。各地要督促养殖场严格执行消毒灭原制度,强化日常消毒灭原基础工作,各区县每月要组织一次“消毒灭原集中行动”,重点抓好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等活畜禽集中场所和周边环境的消毒灭原工作,并对装载畜禽的运输车辆、笼具等进行统一集中消毒。对日常防疫监管薄弱区域和疫病监测存在隐患的养殖场要重点落实技术指导。同时,要加强消毒药品的下拨、调剂工作。市局将于近期下拨一批消毒药品,各地要及时下拨基层开展消毒灭原,严防疫病发生传播。

(三)加强疫情排查监测预警。各地要切实加强H5、H7亚型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监测,全面掌握辖区内畜禽的健康状况,有针对性落实疫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取样送检,组织诊断核查;如检测到禽类异常样品,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妥善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四)落实巡查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镇级兽医站定期对辖区内养殖、经营、屠宰单位开展卫生监督,特别是对江河、水库、池塘、涵闸和养殖区、屠宰场周边等进行巡查,发现有病死畜禽立即实施无害化处理,并明查暗访、追踪溯源,严厉查处乱丢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同时,督促养殖、屠宰等场所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按照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实施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监管记录。

(五)落实检疫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各环节的监督执法,全面加强畜禽产地检疫工作,畜禽出栏、出厂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疫,确保产品合格安全。要进一步完善镇级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切实做到有报必检;要严格规范检疫出证行为,进一步规范检疫的操作和程序,严格查证验证,严把检测检验关口;要切实加强对活禽市场、畜禽中转站的检疫监督执法,确保畜禽及畜禽产品来源合法可追溯。

(六)落实科学饲养管理。良好的饲养环境是防范疫病发生及传播的有效保障。各地要有针对性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的饲养管理,主要措施包括:创造良好的饲养环境,保持畜舍内的卫生,及时清理粪便,做好通风及保温工作,给予适当的光照等;供给营养丰富的饲料和清洁的饮水;对发病的畜禽及时淘汰或隔离治疗,避免疫病在同群中传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饲料中添加维生素、抗病毒、细菌药物,提高禽体抵抗力,防疫病于未然;加强兽医技术指导,加强畜禽其他病种的防治。

三、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防联控

各区县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活禽经营市场H7N9禽流感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工作协作和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农业、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在防控工作中的重要职能作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活禽市场“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市场活禽零过夜”制度,严防疫病传播发生。出现人感染H7N9病例的地区,要按照“三同时”原则(农业部门与卫计部门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监测排查、同时开展处置),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依法处置。

四、健全完善动物疫情应急和信息管理机制

各地要加强防疫应急物资检查,做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用具等物资储备。要严格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举报的疫情或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核查,尽快弄清事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发现疑似疫情,要按法定的内容、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逐级采样送检。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报告,有效反应、及时应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冬、春防期间,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要加强疫情信息管理,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密切关注舆论动态,严防不实动物疫情报道和恶意炒作的情况发生。要主动协调区县卫计部门,按照2014年国务院H7N9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在宣传报道时规范使用“H7N9”、“H7N9病毒”等简称,规范做好H7N9信息发布工作。

 

汕头市农业局

2017年12月15日

 抄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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