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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早造中后期病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 2017-05-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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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农业局:

根据市站及各区县调查情况、结合当前水稻生育期、天气情况及历史资料等因素综合分析,我市早造中后期病虫发生总趋势中等,局部偏重,其中螟虫中等局部偏重,两迁害虫分布不平衡,纹枯病中等偏重发生,稻瘟病局部地方偏重发生,鼠害猖獗。为落实除虫防病措施,夺取早稻丰收,要求各地做好如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对早造中后期病虫防治工作的领导,调派足够技术力量,分类指导防治,做到监测预警到位、信息发布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确保防治效果。

二、及时指导落实防治措施。根据病虫测报,防治适期以主治稻飞虱结合二化螟发育进度和水稻生育期,清明前后插田的第一次施药期为6月8-10日,早插、迟插田应分别适当提前或延后施药,破口期防治,主治稻飞虱、稻螟、稻瘟病和纹枯病。于第一次药后7天施第二次药,主治稻螟、稻飞虱、卷叶螟、稻瘟病和纹枯病。有稻曲病发生的地区可兼治稻曲病。由于早稻各地插植期较分散,稻螟螟蛾发生期长,各地应根据水稻生长期适当调整防治期。根据早造病虫的发生特点,防治适期以二化螟的发育进度,结合水稻的生长期,做到守破口,保齐穗。

三、加强田间调查,密切注视迁飞性害虫和流行性病害的发生动态。迁飞性害虫和流行性病害的发生程度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后期发生程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各地要继续加大监测调查的力度,警惕稻飞虱大量迁入为害,前期发生叶瘟和插植感瘟品种的地方,要严防穗瘟的爆发流行。

四、加强农药销售和使用监管,确保防治用药安全。一是开展防治用药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无法定农药登记、标签不合格、已禁止生产销售的高毒农药及复配剂、过期农药等农药产品,确保用药质量;二是试验示范推广新的药剂配方,促进药剂的交替使用,提高防效;三是加大安全用药宣传,避免使用对迁飞性害虫存在刺激增殖作用或已产生高抗药性的农药,杜绝在稻田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汕头市农业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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