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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农函〔2017〕93号
各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局:
现将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协助做好考核推荐县(乡镇)级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的通知》(粤牧技〔2017〕2号)转发给你们(文件已发各区县邮箱),请按《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创建标准,积极组织辖区内的县(乡镇)畜牧技术推广站进行申报,申报材料请于5月10日前上报市畜牧兽医局(畜牧科),我局将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上报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汕头市农业局
2017年3月31日
(电话/传真:88135842,邮箱:stnyjxmk@126.com)
关于协助做好考核推荐县(乡镇)级畜牧技术推广示范站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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