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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布设定置网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 2026-09-18 16:4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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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南澳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全县非法定置网、老虎网、滩边罟及禁养区违法养殖设施的通告》,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设置定置网等禁用渔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对象

  位于南澳县管辖海域内,所有非法布设的定置网、老虎网、滩边罟等国家明令禁用捕捞网具,以及禁养区内各类违法养殖设施及附属构筑物。

  二、管理要求

  (一)海域范围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布设定置网、老虎网、滩边罟等国家明令禁用捕捞渔具;不得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方法捕捞;不得在禁养区内设置各类养殖设施及附属构筑物,不得从事其他妨害通航安全、渔业生产的其他活动。

  (二)凡在管辖海域内非法布设定置网、老虎网、滩边罟等禁用渔具,或在禁养区内设置违法养殖设施及附属构筑物的,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完成全部网具拆除、设施撤离、海域清障等工作,恢复海域原貌。

  三、法律责任

  逾期未拆除或未完全拆除的,我局将依法组织强制清理。对非法占用海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等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拒不配合、阻挠执法、聚众扰乱执法秩序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各类非法占用海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进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54-86802530

  特此通告。

  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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