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继续实施《汕头市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 2026-09-17 16:30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大  中  小】

  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共青团汕头市委印发《汕头市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23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办法实施以来,为我市开展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现因该办法有效期即将届满,就继续印发实施事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stsnyncjrsk@126.com

  二、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910,邮编:515041,联系人:郑同志,办公电话:88135823。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7日

附件:汕市农农〔2023〕 119号 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乡村振兴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