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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 2026-04-22 16:1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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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汕头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6年4月10日,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1日,征集期内收到网友提出的意见建议1条(详见附表)。

  现将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情况向社会公示。

  附件:汕头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汕头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反馈

序号

公众意见

意见反馈

1

建议对遇到"权属不清”“涉共有权人、继承人”“拆迁”等问题进行必要阐述、提醒,尽量将风险提示到位避免日后纠纷、仲裁、诉讼。

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经研究,予以部分采纳,我们拟将本工作指引中关于盘活对象是“合法建造的农房”修改为“合法建造、权属清晰的农房”。因此,“权属不清”的农房不纳入盘活范围;而“涉共有权人、继承人”以及拆迁”等问题的农房只要符合合法建造、权属清晰,则可纳入盘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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