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部分农业重点项目)的通知》(粤财农〔2023〕221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13号)以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等实施方案(2024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号)文件精神,分两个时间段(分别为2023年全年和2024年上半年)对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物流和烘干设施等领域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贴息。
我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组织各区县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设施农业相关主体进行申报。经县级初审和市级审核,有3家农业经营主体符合2023年度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申报要求,现将3家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及贴息金额予以公示。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
2023 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公示表.xlsx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