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印发汕头市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市级通报表扬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拟对在2023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中有突出贡献的捐赠者予以通报表扬。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初审和市级评审会议审核等流程,已确定市级拟通报表扬认定名单,现将汕头市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拟通报表扬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6月3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报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54-88135851
联系邮箱:stnyjzdk@126.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29号振海大厦
邮政编码:515041
附件:汕头市2024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拟通报表扬认定名单.docx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