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09 15:26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研讨班、专题读书班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推动学思践悟融合。组织局党组成员、正科职干部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4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多形式宣传贯彻。举办“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演讲比赛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系列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节约粮食 冬种生产齐推进”等“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基层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3年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在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局主要负责人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审定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带头学习《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审议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工作方案和局依法行政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局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落实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动行政审批便民化。全面推进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网上可办率提升到100%,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提交材料减少1.76份,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承诺时限94.57%。2023年,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受理525件,全部办结出证,政务服务做到“系统零预警,服务零投诉”。二是贯彻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工作,纳入统筹事项99项,为同一政务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奠定了良好的事项标准化基础,实现全市统一标准向优提升。三是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精简和优化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强化制度引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推动《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条例》顺利出台,为高质量推进汕头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布我局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出台《汕头市深水网箱养殖专项资金扶持措施(试行)》等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五)提升执法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联合市场、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药监督抽查,组织对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等开展专项督查,2023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79人次,检查农资产品经营单位798家次。查处农业违法案件21宗,共移送公安机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宗,落实罚没金额21万元,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全市海洋综合执法队伍共开展执法巡查1515次,检查涉渔船舶8158艘次,查处涉渔案件280宗,罚款549.9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公示行政许可232条,行政检查51条。开展年度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发布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指导。三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实施基层网格化监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制度化;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频次,202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共9565批次,总合格率99.37%,,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抽样检测生猪“瘦肉精”样品30239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全面实施合格证制度,提升全程追溯应用。积极创建“快速检测+合格证服务”示范点,推动追溯目录内产品实施全程追溯管理。

  (六)加强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扎实做好议案提案办理。2023年承办人大议案、议案转建议4件,政协提案27件,内容涉及乡村振兴、特色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方面,议案、提案和建议面商率和满意率100%。二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完善局网站主动公开目录,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1条,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维护当事人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办理省农业农村厅集中交办信访事项18件,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事项40件,全部按时办结。

  (七)落实普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政策法规起草、农业执法监管、政务服务事项中主动普法。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已认定示范户520户。二是开展专项普法。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聚焦农资安全、技能提升、农机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组织普法队伍送法下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业科技下乡”和“农业科技从业人员培训”等系列活动;利用伏季休渔期间、“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组织海洋综合执法人员进入渔村对渔民进行安全常识培训;在汕头市庆祝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现场,组织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普法浓厚氛围。三是举办法律法规政策培训。2023年举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员大轮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会、全市红火蚁防控基层线上培训会、《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培训会等,通过培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来,我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农业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涉及事项多,覆盖面广,对执法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但基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缺乏专业人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规范执法的要求还不够匹配。从年度执法案卷的情况来看,对比省内先进地区,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质量不高,运用“粤执法”办案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需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学法用法能力水平需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平时较多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与运用,缺乏对于法律法规全面性、系统性的学习,导致学用结合有所欠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探索不够深入,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优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乡村发展、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需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现行农业农村普法虽已全面开展,日常通过举办各类现场宣传、培训班等线下活动和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宣传,能完成相应普法任务,但是全局整体普法力量和资源相对分散,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衔接上还不够紧密,普法成果转化效能、普法品牌效应仍不够明显,普法工作成效有待提升。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的论述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省厅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和衔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案卷制作水平,加强运用“粤执法”办案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提高队伍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加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整合资源,把普法工作融入到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环节,提升普法实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优化学法普法培训方式,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