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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的公告
  • 2023-12-25 17:0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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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农技队伍人员素质,根据《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农农函〔2023〕471号)要求,拟组织举办(市级)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务要求

  (一)培训目标

  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培训100名(市级)农技人员。

  (二)培训要求

  要按照《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

  1.培训时间:为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45分钟为1学时),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 3天。

  2.培训课程:包括“三农”政策解读、乡村振兴战略要点解读、农技推广制度解读、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方法创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等知识。

  3.现场教学:组织农技人员到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电商基地进行现场教学,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高管主讲,并提供现场教学PPT课件。

  (三)资金安排

  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经费30万元,用于教材、场地、食宿、交通、参观交流、资料印刷等培训全过程各环节开支。

  二、遴选条件

  (一)已列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业科研、推广和教学能力。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拥有丰富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按照要求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保障措施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专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基地(包含合作),有专职人员采集、整理材料,具有做好课件、影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中央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六)熟悉基层农技推广培训特点,愿意在基层农技推广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申报时间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装订胶封一式4份邮寄到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振海大厦304。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合作基地情况、历年开展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2.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

  3.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已列入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综合类)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二)评审。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培训项目拟中标培训机构。

  (三)公示。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

  附件:

       1.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471号)

  2.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机构遴选评审表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联系人: 赵斌    联系电话:0754-8813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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