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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探索创建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馆的通知》精神,经推荐审核,现将汕头市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馆拟同意创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报送,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杜与江;联系电话:0754-88135852,联系邮箱:gdsstsfpb@163.com;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汕头市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消费帮扶馆拟同意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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