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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128号),以及《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汕市农农〔2020〕34号)程序和标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和实地复核,汕头市正治禽业有限公司、广东海珍海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御品(汕头)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番客连锁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潮府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韩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广东金航食品有限公司、汕头市佳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炼锋冷冻有限公司、汕头市和泰种养有限公司、汕头市泓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汕头市裕植种养有限公司、汕头市长和农业有限公司、汕头市威迪农化有限公司和汕头市大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监测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向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反映:
1.信函方式,请寄送至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邮编515041。
2.传真方式,请传真至0754-88135830。
3.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邮箱:stsfzghk@126.com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联系人:林同志、李同志,电话:8813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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