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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172号)要求,按照“条件最优、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经区(县)级审核推荐、市级专家实地核查评审等程序,拟对达到市级示范社标准的汕头市华龙农机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澄海区伟达种养专业合作社认定为“2023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科)反映:
1.信函方式,请寄送至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科,邮编515041;
2.传真方式,请传真至0754—88135814;
3.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邮箱:stjgk66@126.com。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30日。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黄同志,电话:8813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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