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市级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振畜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297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汕头市白沙禽畜原种研究所牵头申报的“2023年市级提振畜牧业发展-畜禽种业振兴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经评审,涉及的项目建设单位资质条件、项目任务计划、资金投入概算、组织保障措施、项目绩效目标等方面达到市级项目申报要求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书面材料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1日-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市级提振畜牧业发展-畜禽种业振兴项目评审结果情况表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市农业农村局404,联系人:蔡同志,联系电话:0754-88135842)
附件
市级提振畜牧业发展-畜禽种业振兴项目评审结果情况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