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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我市乡村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人社局拟定了《汕头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果树种植)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并对我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的水稻种植标准、狮头鹅养殖标准和乡村工匠烹饪专业的卤鹅制作标准、牛肉丸加工制作标准进行修订,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3日,截至2022年9月13日,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现将公开征集意见反馈情况向社会公示。
附件:关于对乡村工匠水稻种植等5个专业评价标准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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