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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持续优化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上位法修订,我局拟对《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汕头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自2023年1月4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截止。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电子邮箱:stzcfgk@163.com
2.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707,邮编:515041,联系人:陈同志,办公电话:88135859。
附件:《汕头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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