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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3-01-04 17:1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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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汕法治办〔202219)要求,现将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干部大会,迅速部署安排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制定《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扎实开展教育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二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一体推进落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三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握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方向任务,结合谋划2023年重点工作,找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切入口和突破口,找准三农领域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和主攻点,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等,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制定《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依法行政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局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线上学法和考试学法相结合的,通过汕头政府在线系统“月学一法”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学习宣传贯彻新颁布、新施行的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

  (三)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带头学习《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强调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固安全、促发展、抓改革、保稳定,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审定依法行政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局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参加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现场会并作履职报告,身体力行推进法治工作;落实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逐项核准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对取消、承接、下放事项进行调整,优化服务措施,推进“放管服”落实到位。二是推动行政审批便民化。全面推进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网上申报可办率提升到100%,74项行政许可事项平均提交材料减少1.8份,压缩承诺时限94.93%。全年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受理351件,全部办结出证,政务服务保持“系统零预警,服务零投诉”。

  (二)加强法规文件起草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做好《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起草工作,总结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问题不足,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草案送审稿)》,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按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向市人大报送(2023-2025年)立法建议项目。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及时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新出台《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规范性文件2件,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

  (三)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订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汕头海门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2021-2030)》等2个重大行政决策均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二是扎实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年度承办人大议案、议案转建议6件,政协提案23件,内容涉及乡村振兴、特色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园建设等方面,保持议案提案面商率和满意率100%。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政务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8条,农村地区与渔船渔民疫情防控相关信息8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答复。四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办理信访事项。积极推进涉农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金平区、龙湖区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维护当事人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办理信访5件,答复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事项46件,全部按时办结。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粮食生产用种用药用肥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农资打假、规范种业市场秩序、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等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参与中心城区畜禽屠宰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97人次,检查农资产品经营单位803家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513家次,查处涉农相关违法案件12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宗,落实罚没金额39.87万元,捣毁私屠滥宰窝点2个,配合开展中心城区生猪、家禽屠宰联合执法检查173场次,为护航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依法执法,落实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成局行政执法人员换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工作,为执法人员配发制式服装、标识。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布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过案卷评查和案例指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水平。

  (五)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政策法规起草、农业执法、政务服务事项中主动普法。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专项普法。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聚焦农资安全、技能提升、农机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组织普法队伍送法下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农业科技下乡”“农业科技从业人员培训”和“绿色食品宣传月”等系列活动;同时,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线上普法互动小课堂,营造推进乡村振兴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创新争优。参加2022年汕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充分展现近年来普法工作成果,综合评议得分居第二,获评“优秀”等次。

  三、存在问题

  今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仍不够,执法人员运用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水平仍有待提高;系统内部普法资源相对分散,与业务工作整合力度不够。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的论述列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

  (二)持续抓好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新修订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完善学法普法方式,组织学法考试,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集中清理。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规范进行。配合市人大做好《汕头经济特区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草案)》审议工作,以法治力量助推乡村振兴。

  (三)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推广应用,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动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服统一配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日常执法检查。

  (四)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加强谋划部署,把普法工作融入到行业管理、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各环节,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普法实效。组织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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