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选2022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消费券发放支付平台的公告
  • 2022-10-08 16:2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消费券发放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消费券发放支付平台(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或银行业机构)。具体如下:

  一、入选平台工作任务

  (一)按照2022年“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消费券发放活动相关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分期、顺畅、高效、安全组织15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的发券工作,对个人消费者2022年10-12月到我市范围内乡村休闲旅游、购买农特产品及相关服务支出,按住宿、餐饮、农产品采购及园区门票等四大类别予以补贴,进一步激活“近郊游、乡村游、周边游”消费市场。

  (二)入选平台须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企业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支持消费券核销的商户企业可覆盖我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企业应向符合条件的商户企业发布通知并收集报名资料。征集涵盖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商户企业名单,包括市级以上农业公园、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民宿、乡村露营地、乡村休闲园区、乡村餐饮商户、乡村休闲农庄、龙头企业产品销售点、乡村产业手信商户、乡村研学基地等。对于满足上述消费场景条件但未被纳入第一批核销范围的商户企业,由主体提出申请,通过支付平台开放的线上报名入口报名,按程序审核通过后、纳入后续核销范围(“乡村休闲体验季”活动商户,应避免与商务部门消费券参与商户重复)。

  (三)加大活动期间配套投入和宣传力度。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积极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应鼓励引导商户企业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优惠措施,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

  (四)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平台企业具备开展消费券发放垫资能力,能够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平台企业能够提供T+1日(或T+N日)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企业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规模类型等后台相关数据。能够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供支付平台交易数据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含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

  (五)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平台企业应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具备稳定得力的本地专业团队和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加强对参加活动商户企业的监管,定期对消费券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频繁压线使用消费券、消费券使用规模与商户企业日常经营规模不符等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采取有效针对措施,及时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将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业机构应持有银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及业务准入的批准文件,银行业机构分支行申请成为发放机构的,还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二)能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

  (三)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数据真实完整等措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四)拥有商户企业线上报名审核系统。

  支付平台不得强制商户企业和消费者领用核销消费券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含二三类账户)。

  三、入选平台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发放平台。

  (二)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的发放平台。

  (三)优选流量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的发放平台。

  四、入选平台确认流程

  发放平台的确认过程由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一)有意愿承担消费券投放任务的平台企业填报《申请书》并附相关资料后报送至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二)根据收集的资料,按照入选平台应具备的条件由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筛选,提出入选平台建议名单。

  (三)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报局领导审定后,确定拟入选平台名单,并通过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拟入选平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签订委托发放合作协议并开展相关消费券投放工作。

  五、其他要求

  请符合要求并有意愿参与我市“广东乡村休闲体验季”消费券投放的平台企业于10月11日17:00前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珠池路振海大厦703室)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证书;

  4.发放平台简介;

  5.前期承担的消费券发放工作任务;

  6.可以提供的宣传渠道和拟投入的财务资源情况;

  7.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纸质方式提供,一式两份。

  地址:汕头市珠池路振海大厦703室

  联系人:王同志、谢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135830

  邮箱:stsfzghk@126.com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

  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022年10月  日

平台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覆盖能力

汕头市内用户数

汕头市内接入商户数

覆盖区(县)数量

是否具备垫资能力

技术能力

单次消费券投放能力

是否支持根据手机GPS定位判断用户是否具备抢券资格

是否能识别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消费券套现(请附工作原理及工作流程说明)

运营能力

本地团队人数

是否有本地团队跟进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投诉处理队伍

前期省级或市级消费券投放经验

配套能力

准备投入的宣传发动渠道情况

准备投入的财务资源情况

工作配合度

准备有专属联系人员和工作团队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办公室)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