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财政局:
根据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预算,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下达市级第二批涉农资金共3024.8307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类1824.8308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1200万元。为确保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汕府〔2019〕18号)的要求,分配安排专项资金和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本方案。 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要求,拟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业产业发展
(一)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300万元)
1.发展粮食生产和设施农业与农作物良种良法(140万元)
(1)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40万元)
安排澄海区和潮阳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建设澄海区、潮阳区水稻高产示范片或扶持种粮大户发展现代规模化粮食生产,以点以片带面,推动全市粮食生产全面发展,完成省下达我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
‚指导性任务(100万元)
安排有关区设施农业与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资金,扶持一批农作物示范基地生产条件的改善及建设,以及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繁育、推广和展示。
(2)实施方案
约束性任务
实施目标: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建设澄海区、潮阳区水稻高产示范片或扶持种粮大户发展现代规模化粮食生产,以点以片带面,辐射带动农民开展粮食创高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全市粮食生产全面发展,完成省下达我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
实施内容:发展粮食生产,继续开展粮食创高产活动,建设澄海区、潮阳区水稻高产示范片或扶持种粮大户发展现代粮食生产,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粮食生产全面发展,努力完成省下达我市粮食安全责任考评任务。
资金计划:项目资金40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区20万元,潮阳区20万元。
‚指导性任务
实施目标:建设一批设施农业与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改善示范基地的生产条件,以及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繁育、推广和展示,示范带动周边地区设施农业与农作物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提高种植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以点带面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提高种植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实施内容:扶持建设一批设施农业与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重点改善示范基地的生产条件,包括设施大棚、农作物水肥一体化设施、节水节肥灌溉设施和其他技术设施等生产设施建设,以及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繁育、推广和展示,示范带动周边地区设施农业与农作物良种良法推广应用,提高种植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00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区60万元、潮阳区20万元、潮南区20万元。
表1.发展粮食生产和设施农业与农作物良种良法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2.现代种业提升(10万元)
(1)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
由近年承担过市级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的单位承担12--15个(次)水稻新优良种的试验示范。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扶持潮阳区、龙湖区开展水稻新优良种的试验示范工作,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的安全性和质量水平。
实施内容:用于水稻新优品种的引进和肥料、农药、人工费用的补助及试验示范点田间道路的维护等方面等方面的支出。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0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潮阳区、龙湖区各5万元。
表2.现代种业提升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20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
2019年度区县质检机构开展快检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实施内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等方面的建设支出。扶持区县监管和检测机构建设;支持大中型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购置检测设备和耗材,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的评估分析工作;支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工作。按《广东省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规定》开展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工作。
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资金20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潮阳、潮南区农业局各4万元,金平、龙湖、濠江、南澳等区县农业局各2万元。
表3.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4.植物疫病防控(30万元)
(1)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15万元)
农作物病虫监测防控。
‚指导性任务(15万元)
植物疫情监测,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2)实施方案
约束性任务
实施目标:把农作物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15%以内。
实施内容:通过田间调查,对农作物病虫发生预测预报,及时指导防治。
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资金15万元。按照承担工作量安排市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5万元,澄海区4万元,潮阳、潮南区各3万元。
‚指导性任务
A植物疫情监测
实施目标:控制已发生疫情的传播。及早发现新疫情并阻截新疫情的进入。
实施内容:植物疫情监测,产地检疫,省内调运检疫。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8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区、潮阳区各3万元,潮南区2万元。
B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
实施目标: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30%,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
实施内容:加强生物防治、物理措施,安全科学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调查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覆盖率。
资金安排计划:7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区3万元,潮阳区、潮南区各2万元。
表4.植物疫病防控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5.农用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20万元)
任务清单
(1)指导性任务
加强中轻度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重度受污染耕地实施严格管控。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确保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人居环境安全
实施内容:用于农用地污染分类管理,土壤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等技术性支出。
资金主要用途:项目资金20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和潮南区各6万元、潮阳区8万元。
表5.农用地土壤污染安全利用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6.化肥减量增效(20万元)
(1)指导性任务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高效缓释肥料、液体肥料、水溶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的应用,增施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合理调整施肥结构,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推进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带动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
实施内容:用于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推进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带动化肥扶持减少。
资金主要用途:项目资金20万元。按照各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龙湖、澄海、潮阳和潮南区5万元。
表6.化肥减量增效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7.完善汕头市特色效益农业展示中心配套建设(20万元)
(1)指导性任务
构建汕头市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公益性展示展销平台,完善汕头市特色效益农业展示中心配套建设。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组织六区一县及黑龙江鹤岗市优质特色农产品进驻汕头市特色效益农业展示中心及互联网线上应用软件(APP)平台,打造线上线下无缝对接的新销售模式,探索农业产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共促共赢的最优路径,进一步推动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出村入城。
实施内容:完善汕头市特色效益农业展示中心建设,配套空调等设备,开发汕头市特色农产品互联网线上应用软件(APP)惠民平台。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20万元。按照承担工作量安排市农业农村局20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展示中心配套空调设备6台套;15万元用于委托广东心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线上资源及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成效,合作开发汕头市特色农产品互联网线上应用软件(APP)惠民平台。
表7. 完善汕头市特色效益农业展示中心
配套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8.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20万元)
(1)指导性任务
组织2018年度市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评审;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
(2)实施方案
2018年度市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评审奖励
实施目标:鼓励、调动农业科研人员科研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的普及应用,促进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实施内容:根据《汕头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对申报2018年度市农业技术推广奖7个项目进行初审、行业组初评及市评委会评审及制作发放证书奖状,奖励获奖单位和个人等。
资金主要用途:项目资金8万元。按建设任务分配,安排市农业农村局8万元。其中:评审费1万元,用于各专业组初评及市评委会评审;奖励7万元,拟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8万元、三等奖0.6万元。
‚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实施目标:普及农业科技知识,传播先进适用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科学选用新品种新技术,逐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逐步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内容:拟在2个农民合作社举办4场(每个合作社1天2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天培训学员80人(160人次),共160人(320人次)。内容主要包括蔬菜、特色水果、水稻栽培技术、农机、农业电子商务等。
资金主要用途:项目资金6万元。按建设任务分配,安排市农业农村局6万元。主要用于参训人员农资实物补助、交通、伙食费以及培训班筹办费、授课专家的授课补助费等,承担此项工作的两家合作社各3万元。
ƒ组织农业科技下乡活动
实施目标:深入基层宣传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贴心服务和指导,切实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提高农民朋友科学素养。
实施内容:拟举办举办4场(每个合作社1天2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支持帮助当地农民朋友生产的需要。
资金主要用途:项目资6万元。按建设任务分配,安排市农业农村局6万元。主要用于制作活动主题背景墙、横幅、音响、标语、彩旗彩带等现场布置及参加活动领导、专家、工作人员工作餐,购买化肥农药等。
表8.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9.信息建设(20万元)
(1)指导性任务
2018和2019年新增的420家益农信息社门头、牌匾的统一制作。
实施目标:2018和2019年新增的420家益农信息社门头、牌匾的统一制作。
实施内容:统一制作益农信息社门头、牌匾等的制作。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20万元。按建设任务分配,安排市农业农村局20万元。
表9.信息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二)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280万元)
1.动物疫病防控专项(235万元)
(1)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116万元)
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灭原、清算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及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
‚指导性任务(119万元)
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禁用药物和兽药残留监测、畜禽养殖试验,以及相关业务培训等。清算2019年度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
(2)实施方案
约束性任务
实施目标:禽流感、口蹄疫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达标。
资金使用内容: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灭原、清算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及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16万元。在确保2019年度市级相关任务得到有效保障之后,按照承担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市农业农村局35万元,金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7万元,龙湖区农业农村局23万元,濠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4万元,澄海区农业农村局8万元,潮阳区农业农村局10万元,潮南区农业农村局7万元,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万元。
‚指导性任务
实施目标:降低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
资金使用内容: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畜禽禁用药物和兽药残留监测、畜禽养殖试验,以及相关业务培训等。清算2019年度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19万元。在确保2019年度市级相关任务得到有效保障之后,按照承担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安排市农业农村局10万元,市白沙禽畜原种研究所15万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68万元,金平区、濠江区、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2万元,龙湖区农业农村局2万元,澄海区、潮阳区和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各6万元。
表10.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2.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45万元)
(1)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持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完成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录入,制定畜牧业及种养循环等相关计划方案,开展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等工作。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实施内容: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扶持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完成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录入,制定畜牧业及种养循环等相关计划方案,开展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等工作。
资金安排:项目资金45万元。按照各区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潮阳、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各15万元。
表11.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三)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补助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95.99万元)
1.任务
2019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45万亩,性质为约束性任务,实施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工程等。
2.资金和任务分配原则
根据汕头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省下达澄海区建设高标准农田0.70万亩、潮阳区0.75万亩;参照《汕头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建设任务量,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给予各区县资金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亩66元;按照《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管理业务工作经费,按不高于本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总额的3‰安排。
3.资金和任务分配建议
资金安排:市本级0.29万元(工作经费);澄海区46.20万元,任务量0.70万亩;潮阳区49.50万元,任务量0.75万亩。
表1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四)基本农田保护(项目主管单位:市自然资源局,948.8407万元)
省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量为汕头市(不含南澳县)43.7372万亩,南澳县0.1792万亩,为约束性任务。根据汕府〔2017〕72号,市级财政对金平、龙湖区给予一年每亩40元的补助,对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给予一年每亩20元的补助。各区县分配情况如下:龙湖区17802.2亩,71.2088万元;金平区17454.58亩,69.8183万元;濠江区19015.18亩,38.0304万元;潮阳区174054.24亩,348.1085万元;潮南区115096.63亩,230.1933万元;澄海区93949.15亩,187.8983万元;南澳县1791.6亩,3.5832万元,共补贴资金合计948.8408万元。
(五)促进经济发展专项(海洋资源增殖放流)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市自然资源局,200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汕头港广澳港区防波堤工程和航道二期工程对海域及临近海域海洋生物资源造成损害,根据有关规定,原市海洋与渔业局于2018年收取原市港口管理局缴纳的海洋生物资源经济损失补偿款659.98万元。按照市府办及市财政局的意见,市财政局安排395.98万元通过缴入财政专户用于开展相关工作。
2.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党组会(七十六次)(〔2018〕42号),就上述资金使用进行研究,同意将395.98万元中的200万元落实项目影响毗邻海域的原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增殖放流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其中安排原濠江区海洋与渔业局10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80万元用于生态修复),原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5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40万用于生态修复)、原潮南区海洋与渔业局5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40万用于生态修复)。
该项目200万元资金用于海洋增殖放流和生态保护修复,为指导性任务。考虑到汕头港广澳港区防波堤工程和航道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在濠江区广澳港内,为属地管理,潮阳、潮南区属于毗邻海域,因此资金分配应分清主次影响范围,即资金分配主要向濠江区侧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议上述200万元按照原来使用方向分配,其中濠江区100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80万元用于生态修复)、潮阳区5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40万用于生态修复)、潮南区5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增殖放流,40万用于生态修复)。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乡村振兴战略专项(传统村落保护)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市住建局,200万元)
1.分配到各区的专项保护补助资金
我市省级传统村落3个,市级传统村落15个,具体为:金平区2个市级传统村落;龙湖区1个市级传统村落;濠江区2个市级传统村落;澄海区2个省级传统村落,4个市级传统村落;潮阳区3个市级传统村落;潮南区1个省级传统村落,3个市级传统村落。每个省级传统村落拟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小计30万元;每个市级传统村落拟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1万元,小计165万元。两项合计195万元。分配到各区的具体金额为:金平区22万元(2市)、龙湖区11万元(1市)、濠江区22万元(2市)、澄海区64万元(2省4市)、潮阳区33万元(3市),潮南区43万元(1省3市)。
工作任务:一是各村落全面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二是各村落按照保护发展规划的内容,完成1-2个项目的实施。
2.分配到市住建局的专项工作经费
市住建局作为我市传统村落的牵头单位,拟安排5万元作为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工作任务为:指导各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不定期到各区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及开展相关汇报、学习会议。
(二)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农村工作发展)资金(项目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1000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
用于“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第三批美丽宜居村113个涉农社区(龙湖区行政村)的创建工作。
2.资金和任务分配的建议
本次安排1000万元,2019年市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中,涉农社区(龙湖区行政村)113个,每个村(居)各安排约8.85万元。其中:金平区创建任务18个、安排资金159万元,龙湖区创建任务34个、安排资金301万元,濠江区创建任务23个、安排资金204万元,澄海区创建任务8个、安排资金71万元,潮阳区创建任务16个、安排资金141万元,潮南区创建任务14个、安排资金124万元。
表12. 2019年市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三、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资金下达
各区县农业、财政局要强化沟通合作,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下达和实施工作。
(二)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广东省农业厅省级农业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确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对约束性任务清单上级部门要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慢、统筹整合效果差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报请市政府予以问责;区县政府要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
(三)项目实施责任
各项资金以项目承担单位为实施责任主体,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对项目资金的安全、效益、规范使用承担责任。各项资金以我局相关业务科室为监管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及时性、效益性承担监管责任。
(四)项目绩效管理
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承担项目的绩效负责,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根据制定的绩效目标,做好对应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市级财政资金限期内发挥预期作用,确保实现预设目标,并取得积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2日

中国政府网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