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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实施方案的函
  • 2019-03-15 15:3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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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财政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8〕314号)通过“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下达部分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共30740.35万元,其中:农业产业发展类5428.3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25294万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18万元。为确保完成省下达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和约束性指标、指导性指标等工作任务,结合实际,通过因素分配法等方式,分配安排专项资金和落实工作任务,形成本方案。按照上级部门“大专项+任务清单”的要求,拟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5428.35万元)

  (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乡村助农服务体系(390万元)

  1.任务清单

  (1)约束性任务(120万元)

  奖励2018年度新认定的4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指导性任务(270万元)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省级示范点的基础设施水平,按各试点县(市)制定的试点方案推进各项工作。

  2.实施方案

  (1)约束性任务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通过扶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发挥企业龙头带动示范作用,增强企业生产和服务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实施内容:奖励2018年新认定的4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各30万元。用于新认定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生产以及开展仓储、物流、加工、冷链、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建设支出。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20万元。资金奖励补助2018年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新认定我市4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汕头市锦泰水产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万亚食品厂有限公司、汕头市冠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每个新认定的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30万元。

  (2)指导性任务实施方案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210万元)

  实施目标:着力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助推农产品加工发展。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实施内容:重点支持热带亚热带果蔬产地初加工、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装备改造。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210万元。按平均分配原则安排建设项目6个,项目分别由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各承担一个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安排财政资金35万元。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省级示范点的基础设施水平,按各试点县(市)制定的试点方案推进各项工作(60万元)

  实施目标: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省级示范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竞争力,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园。

  实施内容:支持已获得广东省农业厅认定的2016年度-2017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60万元。安排获得广东省农业厅认定的2016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濠江区礐石街道珠浦社区、澄海区恒宏铁皮石斛生态园)和获得广东省农业厅认定的2017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汕头市枫桦种养有限公司、汕头市绿宛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泓柳生态园、汕头市澄海区雅逸果林庄园)等6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各10万元。

  表1.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乡村助农

  服务体系任务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

安排

1

奖励2018年度新认定的4家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潮阳区

汕头市锦泰水产实业有限公司

30

2

金平区

广东万亚食品厂有限公司

30

3

濠江区

汕头市冠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30

4

金平区

海霸王(汕头)食品有限公司

30

5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

龙湖区

由项目区组织申报和评审确定后报市局备案

35

6

金平区

35

7

濠江区

35

8

澄海区

35

9

潮阳区

35

10

潮南区

35

11

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省级示范点的基础设施水平,按各试点县(市)制定的试点方案推进各项工作

濠江区

濠江区礐石街道珠浦社区

10

12

澄海区

澄海区恒宏铁皮石斛生态园

10

13

潮南区

汕头市枫桦种养有限公司

10

14

潮南区

汕头市绿宛种养专业合作社

10

15

潮南区

汕头市泓柳

生态园

10

16

澄海区

汕头市澄海区雅逸果林庄园

10

  (二)科技兴农——现代种业提升任务(40万元)

  1.任务清单

  (1)约束性任务(15万元)

  由开展过登记品种示范的市级科研单位承担40个(次)以上登记品种的安全性验证试验和示范。(备注:重点蔬菜登记品种的验证试验和示范。)

  (2)指导性任务(25万元

  开展狮头鹅遗传资源保护及保种场建设。

  2.实施方案

  (1)约束性任务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扶持市级科研单位开展登记品种的安全性验证试验和示范工作,进一步提升登记品种生产的安全性和质量水平。

  实施内容:用于排灌渠系、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小型器械和专用工具的购置,登记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其配套技术的研究和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5万元。按工作实际安排,项目由汕头市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承担。

  (2)指导性任务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开展狮头鹅遗传资源保护及保种场建设。

  实施内容:开展狮头鹅遗传资源保护、质量标准建立、良种开发利用、保种场建设。

  项目资金额:项目资金25万元。按工作实际安排,项目由汕头市白沙禽畜原种研究所承担。

  表2.科技兴农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

安排

1

由开展过登记品种示范的市级科研单位承担40个(次)以上登记品种的安全性验证试验和示范

市直

汕头市白沙蔬菜原种研究所

15

2

开展狮头鹅遗传资源保护及保种场建设

市直

汕头市白沙禽畜原种研究所

25

  (三)农业生产能力提升——农业装备能力提升(30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组织开展农机化人员培训、调研等,召开现场会。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通过各级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农机化人员培训、调研,召开现场会等,提高农机化人员综合素质,推广农机化新装备新技术,引导农民、农机合作组织购置和应用农机新装备,促进农机装备能力提升。

  实施内容:支持市、区县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农机化人员培训、调研等,召开现场会。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30万元。按承担业务量安排金平区1万元、龙湖区2万元、濠江区1万元、澄海区5万元、潮阳区8万元、潮南区5万元、南澳县1万元、市农机管理所5万元、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万元。

  表3.科技兴农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下达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组织开展农机化人员培训、调研,召开现场会等

市本级

市本级:市农机管理所5万元、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2万元

7

金平区

1

龙湖区

2

濠江区

1

澄海区

5

潮阳区

8

潮南区

5

南澳县

1

  (四)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与交流合作——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市场体系建设(35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补助2018年度新增的省级“菜篮子“基地;补助2018年经农业农村部复查通过的本市规模最大的定点市场。(35万元)

  2.实施方案

  (1)完善生产基地生产能力和品牌建设(30万元)

  实施目标:完善“菜篮子”基地基础设施,推动基地进行品牌建设。

  实施内容:补助2018年度新增的3家省级“菜篮子”基地完善生产基础设施,开展农产品监测,做好品牌创建工作,申报广东省农产品名特优新品牌。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30万元。安排2018年广东省农业厅批准我市新增3个省级“菜篮子”基地承担,汕头市枫桦种养有限公司(潮南区)、汕头市潮南区城九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汕头市绿宛种养专业合作社(潮南区)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10万元。

  (2)批发市场体系建设(5万元)

  实施目标:完善批发市场建设。

  实施内容:补助2018年经农业农村部复查通过的本市规模最大的定点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日常检测比例。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5万元。安排获得2018年度农业农村部复查通过的本市规模最大的定点市场——广东汕头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有限公司5万元。

  表4.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与交流合作

  ——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市场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

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

安排

1

补助2018年新增的省级“菜篮子”基地

潮南区

汕头市枫桦种养有限公司

10

汕头市潮南区城九种植专业合作社

10

汕头市绿宛种养专业合作社

10

2

补助2018年经农业农村部复查通过的本市规模最大的定点市场

市本级(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部复查通过的国家级定点市场:广东省汕头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有限公司

5

  (五)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与交流合作——农业对外合作(50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促进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农产品贸易促进等。(50万元)

  2.实施方案

  (1)加大力度培育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促进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推动广东农业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业对外合作园区(25万元)

  实施目标:进一步加强园区对外交流合作及促进我市“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对外贸易,扩大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

  实施内容:支持国家级对台合作园区实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项目;支持2016年被认定的首批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25万元,安排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及2016年被省农业厅、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认定为首批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龙湖区)、汕头市万成鑫水产有限公司(龙湖区)、汕头市冠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濠江区)、汕头市锦泰水产实业有限公司(潮阳区)等4个示范基地各5万元。

  (2)实施促进农业交流合作项目,加强农业对外交流(25万元)

  实施目标:通过组织参加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农业展会、平台的对接活动以及开展与黑龙江省鹤岗市农业对口合作,促进我市农业对外交流。

  实施内容:一是支持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省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等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农业展会、平台对接活动和与黑龙江省鹤岗市开展农业对口合作的企业;二是组织第十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览工作。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25万元。安排支持参加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农业展会、平台对接活动和与黑龙江省鹤岗市开展农业对口合作的企业5万元,组织第十届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展览工作20万元。

  表5.创建“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与交流合作

  ——农业对外合作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下达

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

安排

促进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农产品贸易促进等

潮南区

潮南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

5

濠江区

汕头市冠海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5

潮阳区

汕头市锦泰水产实业有限公司

5

龙湖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万成鑫水产有限公司

10

市本级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5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31万元)

  1.任务清单

  (1)约束性任务(310万元)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对2018年现代化美丽牧场进行奖补。

  (2)指导性任务(21万元)

  完成部级、省级安排的饲料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省级委托的行政审批任务。

  2.实施方案

  (1)约束性任务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潮南区创建1个现代化美丽牧场。

  实施内容:全力推进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录入,制定畜牧业及种养循环等相关计划方案,开展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等工作。‚对2018年现代化美丽牧场进行奖补。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310万元。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项目资金210万元,按区县承担业务量安排

  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南澳县各15万元;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各安排50万元。‚2018年现代化美丽牧场奖补资金100万元,由2018年被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评为现代化美丽牧场的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南种猪场(全市仅1家)承担,补助建设资金100万元。

  (2)指导性任务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100%完成申请的饲料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联动,对全市1/3生产企业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完成饲料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实施内容:完成省政府2018年决定委托由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实施的饲料管理行政许可工作,安排专家开展饲料生产现场审核工作。完成饲料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资金安排:项目资金21万元。按承担业务量安排市农业农村局15万元,龙湖区、澄海区、潮阳区各2万元。

  表5.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

安排

1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金平区

15

龙湖区

15

濠江区

15

澄海区

50

潮阳区

50

潮南区

50

南澳县

15

2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对2018年度现代化美丽牧场进行奖补

潮南区

潮南区创建1个现代化美丽牧场(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南种猪场)

100

3

完成部级、省级安排的饲料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完成省级委托的行政审批任务

市本级

市本级:市农业农村局

15

龙湖区

2

澄海区

2

潮阳区

2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24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统筹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展农资打假、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检测检验和农业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配备现场勘验取证装备和保障装备配备;ƒ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案研讨交流,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制度建设(24万元)。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交流。

  实施内容: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交流。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24万元。按承担业务量安排:(1)市农业农村局7万元;(2)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南澳县农业局各2万元,潮南区、潮阳区、澄海区农业局各3万元。

  表6.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下达区县

资金安排

备注

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补助

市本级

7

市本级: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金平区

2

龙湖区

2

濠江区

2

澄海区

3

潮阳区

3

潮南区

3

南澳县

2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资金(534万元)

  1.任务清单

  (1)约束性任务(267万元)

  完成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强制扑杀工作,清算2019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2)指导性任务267万元)

  开展动物免疫监测、检疫、监督及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预警、扑灭、无害化处理及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2.实施方案

  (1)约束性任务

  实施目标禽流感、口蹄疫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达标。

  实施内容完成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强制扑杀工作,清算2019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资金安排计划:该项资金267万元。在确保2019年度市级相关任务得到有效保障之后,按照各区县畜禽饲养量(占45%)、基层防疫员数量(占15%)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资金(占40%)等因素分解下达各区县。其中:潮阳区畜牧兽医局46万元、潮南区畜牧兽医局27万元、澄海区畜牧兽医局70万元、金平区农林水务局53万元、龙湖区农业局54万元、濠江区农林水务局12万元、南澳县农业局5万元。

  (2)指导性任务

  实施目标逐步实现动物卫生风险管理全面覆盖,开展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建设,减少动物卫生事件发生。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可追溯,降低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风险。

  实施内容开展动物免疫监测、检疫、监督及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预警、扑灭、无害化处理及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资金安排计划:该项资金267万元,在确保2019年度市级相关任务得到有效保障之后,按照各区县畜禽饲养量(占45%)、基层防疫员数量(占15%)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资金(占40%)等因素分解下达各区县。安排市农业农村局10万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62万元、潮阳区畜牧兽医局22万元、潮南区畜牧兽医局22万元、澄海区畜牧兽医局22万元、金平区农林水务局8万元、龙湖区农业局8万元、濠江区农林水务局8万元、南澳县农业局5万元。

  表7.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

安排

1

完成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强制扑杀工作。清算2019年度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金平区农林水务局

53

龙湖区农业局

54

濠江区农林水务局

12

澄海区畜牧兽医局

70

潮阳区畜牧兽医局

46

潮南区畜牧兽医局

27

南澳县农业局

5

2

开展动物免疫病监测、检疫、监督及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预警、扑灭、无害化处理工作及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市本级

市本级:市农业农村局10万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62万元

172

金平区农林水务局

8

龙湖区农业局

8

濠江区农林水务局

8

澄海区畜牧兽医局

22

潮阳区畜牧兽医局

22

潮南区畜牧兽医局

22

南澳县农业局

5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植物疫病防控(60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60万元)

  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阻截防控,农药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

  2.实施方案

  (1)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阻截防控(14万元)

  实施目标:控制已发生疫情的传播。及早发现新疫情并阻截新疫情的进入。

  实施内容:植物疫情监测,产地检疫,省内调运检疫。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4万元,按平均分配原则,安排每个区县2万元。

  (2)农药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14万元)

  实施目标: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

  实施内容:宣传培训《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农药市场监督管理,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审核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4万元。按平均分配原则,安排每个区县2万元。

  (3)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32万元)

  实施目标: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30%,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40%。

  实施内容:加强生物防治、物理措施,安全科学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调查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覆盖率。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32万元。按区县承担工作量安排澄海区、潮阳区各安排11万元、潮南区安排10万元。

  表8.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植物疫病防控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区县

资金安排

1

农作物病虫疫情

监测阻截防控

金平区

2

龙湖区

2

濠江区

2

澄海区

2

潮阳区

2

潮南区

2

南澳县

2

2

农药监督管理

与宣传培训

金平区

2

龙湖区

2

濠江区

2

澄海区

2

潮阳区

2

潮南区

2

南澳县

2

3

农作物病虫

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

澄海区

11

潮阳区

11

潮南区

10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213.5万元)

  1、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213.5万元)

  2次省级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40万元)、追溯体系建设(160万元)、三品一标补助(13.5万元)。

  2、实施方案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40万元)。

  实施目标:开展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②区县质检机构开展快检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资金主要用途:开展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全年2次(15万元)、区县快检2400个等抽样费用(25万元)。

  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资金40万元。按承担任务量安排:市农业农村局3万元,金平区、濠江区农林水务局、龙湖区、南澳县农业局各1.5万元,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农业局各2万元;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农产品检测站、汕头市澄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汕头市濠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潮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汕头市潮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各5万元。

  ‚2019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体系建设(160万元)。

  实施目标: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实施内容:用于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60万元。按平均原则安排:市农业农村局5万元,用于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工作经费,澄海区农业局(50万元,省厅指定),金平、濠江农林水务局、龙湖、潮阳、潮南、南澳等区县农业局各17.5万元。

  ƒ三品一标补助--绿色食品企业2家(4万元)。

  实施目标:着力推动“三品一标”企业发展,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实施内容:重点支持“三品一标”企业建设。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4万元。安排绿色食品企业2个,补贴潮阳区绿食企业,每个项目(企业)安排财政资金2万元。

  ④三品一标补助——补助19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9.5万元)。

  实施目标:着力推动“三品一标”企业发展,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实施内容:补助无公害认证单位检测支出。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9.5万元。安排经省农业厅2018年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产品企业19家:广东汕海利农种业研究所、汕头市澄海区荣杰林檎种植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澄海区庆农发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澄海区金鸿种植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潮华兴种养有限公司、汕头市集泰种养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城九种植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潮南区红晶脐橙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洪茂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潮南区雷岭荔枝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潮南区霖紫种养场、汕头市东联种植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洪茂种养有限公司、汕头市华隆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汕头市粮梅粉蕉农民专业合作社、汕头市绿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汕头市潮南区上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广东德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每家(企业)安排0.5万元。

  表9.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1

2次省级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

市本级

市本级:市农业农村局

3

金平区

6.5

龙湖区

1.5

濠江区

6.5

澄海区

7

潮阳区

7

潮南区

7

南澳县

1.5

2

追溯体系建设

市本级

市本级:市农业农村局

5

金平区

17.5

龙湖区

17.5

濠江区

17.5

澄海区

50

潮阳区

17.5

潮南区

17.5

南澳县

17.5

3

三品一标补助

澄海区

2

潮阳区

5

潮南区

6.5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98.6万元)

  1.任务清单

  (1)约束性任务(47.6万元)

  在汕头抽检产地水产品药残风险监测水产品45个,水或沉积物45个;抽检快检水产品250个,养殖水250个;元旦春节期间抽检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20个,水或沉积物20个。

  实施目标:摸清水产品主要存在的风险因子,掌握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标准和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实施内容:用于水产品抽样检测费、样品费、劳务费、工作经费等。在汕头抽检产地水产品药残风险监测水产品45个,水域沉积物45个;抽检快检水产品250个,养殖水250个。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47.6万元。项目由具备相应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承担。安排市农业农村局47.6万元。

  表10.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控)资金安排情况表

任务类型

抽样类型

样品量(个)

单价(元)

总额(万元)

风险监测

水产品

45

2300

10.35

水或沉积物

45

500

2.25

快速检测

水产品

250

900

22.5

250

500

12.5

合计

630

-

47.6

  (2)约束性任务(30万元)

  监测对虾白斑病,采样检测150份;监测对虾肝肠孢子虫病、采样检测100份;监测对虾皮下造血器官坏死病,采样检测50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100批次以上,形成年度流行情况分析报告。

  实施目标:完成采样、送检对虾白班病150份、对虾肝肠孢子虫病100份、对虾皮下造血器官坏死病50份、水产苗种场地检疫100批次,形成年度流行情况分析报告或项目工作总结。

  实施内容:400份样品委托汕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检测费12万元;样品采样补助、交通差旅、材料仪器、资料宣传等费用共18万元。养殖生产季节(主要5-10期间),在各区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协助下到基层养殖单位开展对虾白班病采样检测150份、对虾肝肠孢子虫病采样检测100份、对虾皮下造血器官坏死病采样检测50份、水产苗种场地检疫100批次。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30万元。按承担业务安排市农业农村局30万元。

  (3)指导性任务(21万元

  渔业统计月报、半年报、预计报和年报数据统计上报,休闲渔业监测的季度报和年报数据的调查上报,100户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的季度报和年报台帐数据的收集和录入,对各渔情信息采集点特点养殖品种的动态指标进行监测采集并报送月报。

  实施方案

  项目资金:21万元,由四部分任务组成。

  A任务一:各区完成渔业统计月报、半年报、预计报和年报数据统计上报(2万元)。

  实施目标:按质按时完成渔业统计月报、半年报、预计报和年报数据统计上报。

  实施内容:各区渔业部门收集每月渔业生产数据并审定后上报市局汇总。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2万元,分别由全市6个区完成,根据各区渔业生产情况安排经费。龙湖0.2万元、金平区0.2万元、濠江区0.5万元、澄海区0.5万元、潮阳区0.3万元、潮南区0.3万元。

  B任务二:完成100户渔民家庭收支调查任务(8万元)。

  实施目标:按质按时完成100户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的季度报和年报台帐数据的收集和录入。

  实施内容:潮阳区渔业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收集和录入100户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数据。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8万元,其中涉及调查户的5个和20个村居每个每年1000元工作经费补贴,小计2.5万元;100户调查户每户每年0.03万元补贴,小计3万元;潮阳区渔业部门2.5万元。

  C任务三:“各渔情信息采集特定养殖品种的动态指标进行监测采集并报送月报”(11万元)。

  实施目标:完成对1个以上渔情信息采集特定养殖品种的动态指标进行监测采集并报送月报。

  实施内容:负责对1个以上渔情信息采集特定养殖品种的动态指标进行监测采集并报送月度工作总结。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1万元。安排市农业农村局11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渔情监测任务;8万元用于指导和汇总全市渔业统计月报、半年报、预计报和年报数据工作经费,审核潮阳区、南澳县各100户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的季度报和年报台帐数据工作经费。

  表11.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市渔业统计及渔民家庭收支调查)

  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

任务及金额

小计

渔业统计月报、半年报、预计报和年报数据统计上报,休闲渔业监测的季度报和年报数据的调查上报

100户渔民家庭收支调查的季度报和年报台帐数据的收集和录入

对各渔情信息采集点特点养殖品种的动态指标进行监测采集并报送月报

濠江区

0.5

0.5

潮阳区

0.3

1、5.5万元(潮阳区:5个镇、20个村,每个1000元;100户,每户300元);

2、2.5万元作为潮阳区海洋与渔业局工作经费;

二项合计共8万元

8.3

潮南区

0.3

0.3

金平区

0.2

0.2

龙湖区

0.2

0.2

澄海区

0.5

0.5

市级局

6

2

3

11

合计

21

  (十二)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与农村改革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048万元)

  指导性任务:农业保险(不含农房)各个险种承保覆盖率分别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农房保险应保尽保。

  实施方案:汕头市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实施工作将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广东保监会《关于印发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规〔2018〕2号)和《2018-2020年汕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执行。具体由中标的保险机构负责具体的承保业务,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补贴资金实行按季度拨付方式,由市级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汇总各区县上报的承保情况,编制保费补贴申请,报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后送市财政局审核。承保和财政保费补贴情况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项目资金额:项目资金1048万元(不含南澳县29万元)。

  资金安排计划:按实际投保量核算,省下达资金将全额预留市财政专户,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由各承保机构按实际承保数量与市财政局进行结算。

  表12.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与农村改革补贴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下达区县

资金

安排

备注

农业保险(不含农房)各个险种承保覆盖率分别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农房保险应保尽保。

市本级

(财政局)

1048

资金预留市财政局,不下达区县,由各承保机构按实际承保数量与市财政局进行结算

  (十三)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与农村改革补贴——农村综合改革(399.25万元)

  1.任务清单

  (1)约束性任务: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县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农民负担监测,按时完成监测任务。(318.25万元)

  (2)指导性任务: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率稳步提升。(81万元)

  2.实施方案

  (1)约束性任务实施方案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完善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

  实施内容:选择2个区县,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要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选择村居开展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试点。

  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资金300万元。按承担工作量安排潮阳区220万元(承担单位为潮阳区农业局)、南澳县80万元(承担单位为南澳县农业局),开展有关工作。

  ②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实施方案

  实施内容:按照汕头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建设的通知》(汕农函〔2013〕309号)要求,开展农民负担监测工作,主要包括辖区内被监测农户补贴、监测网的运行管护、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监测人员和被监测农户培训,以及开展专项治理、督查考评和案(事)件查处等。

  项目资金安排:18.25万元,参照2018年省级农民负担监测专项资金下达计划进行分配,分别安排市农业农村局3万元;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各3.05万元,其中:区(县)农业局监控运管经费2万元,辖区内监测农户补贴350元/户。

  表13.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与农村改革补贴

  ——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任务量

下达区县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1

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县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潮阳区

220

南澳县

80

2

加强农民负担监测,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市本级

市本级:

市农业农村局

3

濠江区

3.05

澄海区

3.05

潮阳区

3.05

潮南区

3.05

南澳县

3.05

  (2)指导性任务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每个建制县区选择1个乡镇为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试点,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率稳步提升。

  实施内容: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的通知》(粤委办〔2015〕28号),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加强全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完善市级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

  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资金81万元。按任务要求,全市7个区县各选择1个乡镇,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试点,按平均分配法安排每个试点乡镇10万元,共7个,合计70万元;市农业农村局11万元,用于加强全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完善市级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

  表14.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与农村改革补贴

  ——农村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项目区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率稳步提升

市本级

市本级:市农业农村局

11

金平区

10

龙湖区

10

濠江区

10

澄海区

10

潮阳区

10

潮南区

10

南澳县

10

  (十四)土地整治(2175万元)

  1.任务清单

  约束性任务:2019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45万亩。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田间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实施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1.45万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工程等建设支出。

  项目资金安排2175万元。按承担任务量安排补助单位:汕头市澄海区、汕头市潮阳区。

  表15.土地整治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下达区县

资金安排

建设高标准农田1.45万亩(澄海区0.70万亩潮阳区0.75万亩)

澄海区

1050

潮阳区

1125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25294万元)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粤办发〔2018〕21号省支持范围内)。(项目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21650万元)

  1.约束性任务(11150万元):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477个行政村以村庄规划编制、环境清洁整治、生活垃圾处理、雨污分流及生活污水处理、村内道路(巷道)硬化、农村厕所改造、村庄集中供水、民居风貌管控等为内容的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体绩效目标省还未下文)。

  实施内容:村庄“三清三拆三整治”;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用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供水以及道路硬化等。

  资金主要用途:项目资金11150万元。全域人居环境整治按25万元/行政村扶持),分配给3个区县共446个村:

  潮南区149个村共3725万元;

  潮阳区162个村共4050万元;

  澄海区135个村共3375万元。

  (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点打造示范村、示范镇、示范县(在粤办发〔2018〕21号省支持范围内)。

  1.指导性任务(10500万元):打造示范村36个、示范镇3个。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到2020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应达到“干净整洁村”比例90%,“美丽宜居村”比例45%以上,“特色精品村”比例10%以上。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应达到“干净整洁村”比例95%,“美丽宜居村”比例50%以上,“特色精品村”比例10%以上。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的自然村占40%以上,其它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实施内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点打造示范村、示范镇、示范县。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0500万元。(按指导性任务资金21000万元的50%),分配给潮南区、潮阳区、澄海区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3个)、示范村(36个)。示范镇每个补助1000万元,共3000万元;示范村补助每个500万元,共18000万元,按50%为9000万元下拨:

  澄海区示范镇1个,示范村11个,共6500万元,50%为3250万元;

  潮阳区示范镇1个,示范村13个,共7500万元,50%为3750万元;

  潮南区示范镇1个,示范村12个,共7000万元,50%为3500万元。

  表1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项目区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约束性)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粤办发〔2018〕21号省支持范围内)。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澄海区

澄海区135个村共3375万元、潮阳区162个村共4050万元、潮南区149个村共3725万元

3375

潮阳区

4050

潮南区

3725

(指导性)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重点打造示范村、示范镇、示范县(在粤办发〔2018〕21号省支持范围内)

澄海区

澄海区示范镇1个,示范村11个,共3250万元;潮阳区示范镇1个,示范村13个共3750万元;潮南区示范镇1个,示范村12个,共3500万元

3250

潮阳区

3750

潮南区

3500

  (二)南粤古驿道(项目主管单位:市自然资源局1508万元)

  1.任务清单

  (1约束性任务

  新建5公里绿道。澄海区完成古驿道22处文化设施,1个节点及服务设施建设提升。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分配澄海区古驿道保护利用资金1200万。将绿道补助资金分配给有绿道建设计划的濠江区(102万)、澄海区(103万)和潮阳区(103万),要求2019年每个区新建不少于1.8公里绿道。包括两个项目:樟林古港古驿道示范段巩固提升项目(项目由省确定,落实一表一图);古驿道附近新建绿道5公里(项目由市里统筹)。

  实施内容:根据市住建局上报的2019年古驿道、绿道建设计划,澄海区拟规划建设城市绿道10.1公里(其中9.1公里为樟林古港古驿道延长线、连接线),潮阳区拟规划建设城市绿道30公里,濠江区拟规划建设城市绿道3.72公里。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额:1508万元。其中:濠江区102万元、澄海区1303万元、潮阳区103万元。分配依据:樟林古港古驿道项目建设包括22处文化设施,资金测算512万元;1个节点及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测算500万元;工程技术编制费用测算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相关费用128万元。‚濠江区绿道建设补助102万元、澄海区绿道建设补助103万元,潮阳区绿道建设补助103万。

  表17.南粤古驿道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项目区

资金用途

资金安排

樟林古港古驿道项目建设包括22处文化设施,1个节点及服务设施建设提升

澄海区

南粤古驿道

保护利用资金

1200

每个区新建不少于1.8公里绿道

濠江区

建设补助资金

102

澄海区

103

潮阳区

103

  (三)四好农村路(项目主管单位:交通局,896万元)

  1.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896万元)

  农村公路养护里程3212公里;建设通现代农业产业园公路;建设通旅游景区公路;建设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砂土路和等外路改造30公里。

  2.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核实老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函》要求,安排“2019年市老区农村公路建设”1.455公里26.2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分解安排农村公路路面硬化24.667公里444万元及等外路3.878公里69.8万元。共30公里540万元,其中龙湖区1.34公里24.1万元;澄海区12.16公里218.9万元;潮阳区10.4公里187.2万元;潮南区6.1公里109.8万元。

  实施内容:

  (1)“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砂土路和等外路改造”(下称农村公路建设)30公里540万元。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540万元。资金补助单位:龙湖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

  (2)“新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212公里356万元。

  新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56万元,按各区县、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我市中心城区没有设立公路养护机构,中心城区的县道管养工作由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承担)农村公路养护里程及省四好农村路养护标准测算,按比例切块安排。本次拟安排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47.4公里16.7万元;金平区171公里23.1万元;龙湖区245.5公里28.5万元;濠江区160.9公里19.6万元;澄海区469.6公里54.5万元;潮阳区1027.3公里92.6万元;潮南区984.5公里103.2万元;南澳县105.8公里17.8万元。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356万元。资金补助单位: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

  表18.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项目区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化、砂土路和等外路改造(下称农村公路建设)30公里

龙湖区

1.34公里24.1万元

24.1

澄海区

12.16公里218.9万元

218.9

潮阳区

10.4公里187万元

187

潮南区

6.1公里110万元

110

合        计

540

新增农村公路养护里程3212公里

市本级

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47.4公里16.7万元

16.7

金平区

171公里23.1万元

23.1

龙湖区

245.5公里28.5万元

28.5

濠江区

160.9公里19.6万元

19.6

澄海区

469.6公里54.5万元

54.5

潮阳区

1027.3公里92.6万元

92.6

潮南区

984.5公里103.2万元

103.2

南澳县

105.8公里17.8万元

17.8

合        计

356

  (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主管单位市自然资源局,10万元)

  (一)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

  1.推进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需要启动编制村庄规划的2个行政村,2019年50%以上启动村庄规划编制);2.开展村镇规划建设培训期数1期。

  (二)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开展村镇规划建设培训及补助潮阳区村庄规划编制。

  实施内容:开展村镇规划建设培训1期,项目资金8万元,拟在市本级作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村镇规划项目任务量为:对需要启动编制村庄规划的2个行政村,2019年50%以上启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2万元,拟全部用于补助潮阳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项目。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0万元。安排市本级(市自然资源局)统筹8万元、潮阳区2万元。

  表19.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项目区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对需要启动编制村庄规划的2个行政村,2019年50%以上启动村庄规划编制。

潮阳区

2

开展村镇规划建设培训1期

市本级

市自然资源局

8

  (五)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市住建局1130万元)

  (一)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

  1.建设社区体育公园23个;2.选取1个县(市、区)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示范点。

  (二)实施方案

  实施目标:2019年社区体育公园建设。

  实施内容:重点补助澄海区地区;根据市城管局和各区县上报建设计划,我市大、中、小型公园补助数量23个(大型6个、中型13个,小型4个);

  资金安排计划:项目资金1130万元,建设社区体育公园23个。市城管局建社区体育公园3个(大型2个、中型1个),补助资金130万;金平区拟建社区体育公园6个(中型4个、小型2个),补助资金140万;濠江区拟建社区体育公园6个(中型5个、小型1个),补助资金160万;澄海区拟建社区体育公园3个(大型1个、中型2个),补助资金110万;潮阳区拟建社区体育公园4个(大型3个、中型1个),补助资金180万;潮南区拟建社区体育公园1个(小型1个),补助资金10万;另澄海区作为重点补助地区补助金额400万元。上述补助金额合计1130万元。剩下资金100万元市住建局尚未提出资金分配方案。

  表20.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任务量

项目区

项目单位

资金安排

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示范点

澄海区

400

建设社区体育公园共23个(市级大型2个、中型1个,金平区中型4个、小型2个;濠江区中型5个、小型1个;澄海区大型1个、中型2个;;潮阳区大型3个、中型1个;潮南区小型1个)。

市本级

市本级:

市住建局

130

金平区

140

濠江区

160

澄海区

110

潮阳区

180

潮南区

10

  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主管单位:市农业农村局,18万元)

  (一)任务清单

  指导性任务(18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给予贴息。

  (二)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潮阳区贫困人口39080人,潮南区贫困人口39440人,合计78520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81%,脱贫任务重;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潮阳区、潮南区累计为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993笔,633.7万元,潮南区累计为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091笔,402.2万元,贷款笔数、金额均居全市前列。激励潮阳区、潮南区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使潮阳区、潮南区更好地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助推贫困户增收脱贫。

  实施内容: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项目资金安排18万元。按业务开展安排潮阳区、潮南区各9万元。

  表2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资金名称

合计

潮阳区

潮南区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

18

9

9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项目资金下达。各区县农业、财政局要强化沟通合作,切实做好项目资金下达和实施工作。

  (二)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广东省农业厅省级农业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确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对约束性任务清单上级部门要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慢、统筹整合效果差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报请市政府予以问责;区县政府要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涉农资金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上公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

  (三)项目实施责任。各项资金以项目承担单位为实施责任主体,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对项目资金的安全、效益、规范使用承担责任。各项资金以我局相关业务科室为监管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及时性、效益性承担监管责任。

  (四)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承担项目的绩效负责,年终对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根据制定的绩效目标,做好对应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省级财政资金限期内发挥预期作用,确保实现预设目标,并取得积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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