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富农“八个大礼包”有关“增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部署和《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汕农农函〔2022〕254号)精神,为抓早启动新一轮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现就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年限:2023-2024年)申报创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数量
对照《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重点包括如下方面:
1.产业园按照主导产业突出、规划布局合理、建设用地落实、经营规模适度、联农带农紧密、绿色发展突出、管理支持有力等七大原则,建立了生产、加工、研发、仓储、物流、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全产业链体系。
2.产业园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总额与财政资金之比大于1.5:1,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农业龙头企业(注册运行2年以上,两年内无行政处罚),其他参与实施主体若干家,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3.各区(县)原则上可申请创建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域范围内同一主导产业不能重复建设(提质增效类外)。
4.支持建设成效较好、具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扩容提质产业园(建设项目不得重复),扩大带动面。
5.支持创建预制菜产业园,参照省级产业园创建标准,预制菜产业园须20%以上初级农产品产自本地;链条健全,前端连接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中端连接食品加工和冷链物流,末端连接市场消费和品牌打造。
二、绩效目标
产业园主导产业中的二三产业产值占其综合产值50%以上,产业园安排一定比例(不低于10%)市级财政资金用于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园建设,实现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农民12%或年增速高于当地农民0.5%。种植类、养殖类、预制菜产业园主导产业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亿元、2亿元、3亿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
经产业园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产业园申报单位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申报项目须同时录入2023年市级涉农资金项目库。
市农业农村局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并经网上公示、向市政府报告等程序后予以认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请示文件。(正文部分必须重点说明:产业园主导产业种养规模和综合产值以及依据;经责任主体核实的建设用地落实情况;有经责任主体审核申报材料数据真实有效、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已落实XX亩建设用地等相关表述)
2.产业园建设方案(包括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建设方案)。必须包含主导产业、规划目标、建设任务、绿色发展、联农带农、管理机制等内容。
3.资金使用方案。必须包括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方案计划表(分2个年度)、产业园绩效(附件3)、所有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含企业登记注册证明、2021年度经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已备案审计报告)、联农带农实施方案。
4.产业园基本情况简介(1000字,包括现状、新建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投资概算以及预期效益等),牵头实施主体(须具有较好产业经营基础)和各参与实施主体基本情况介绍(500字),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承诺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二)时限要求
请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于9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报送至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汕头市珠池路振海大厦7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tsfzgh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市农业农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事宜,在申报过程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1.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基础信息汇总表
2.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3.2023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目标表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谢建娜、李伟龙,电话:88135830)
关于抓早做好新一轮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