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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家庭农场申报工作的通知》(汕农农函〔2021〕183号)要求,按照“条件最优、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经过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区(县)级审核推荐、市级组织专家实地核查评审等程序,拟对达到市级示范社标准的汕头市潮阳区中南果牧种养专业合作社授予“2021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科)反映:
1.信函方式,请寄送至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科,邮编515041;
2.传真方式,请传真至0754—88135814;
3.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邮箱:stjgk66@126.com。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8月25日。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黄浩瀚,电话:8813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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