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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 2021-07-05 16:0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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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 号)、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粤改委发〔2019〕9号)和中共汕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汕改委发〔2020〕4号)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充分调动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多路径壮大集体经济,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起草了《汕头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请注明意见建议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济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4-88135839

  传真:0754-88135814

  电子邮箱:stjgk66@126.com

  附件:汕头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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