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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1-01-08 16:3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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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汕法治办函〔2020〕12号)要求,现将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沿着法治轨道前进,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汕头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建设,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村改革、产业发展、矛盾化解、维护稳定等工作,在3月14日、10月28日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并作出工作部署。

  三是将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以决胜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将法治建设与农业行政执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法治工作与“三农”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

  (二)规范行政审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做好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交接工作,及时将承接、下放事项进行调整,优化服务措施,推进“放管服”落实到位。我局承接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共25项,及时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纳入本级实施清单,主动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的沟通联系,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切实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我局行政职权下放事项共15项,在下放过程中,我局积极跟进承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审批业务,详细解答问题、咨询,加强工作指导,使调整事项能放得下、接得住。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服务事项便民措施。大力推进“马上办”,对我局5项国垂、省垂办理事项实行简易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再造,条件允许可执行即办;优先推进“网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申报可办率提高至96%;全面推行“一次办”,凡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申报事项,原则上一次办结,让办事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对我局73项依申请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现场调查、田间检验检测、专家论证的,实行及时跟进、联动办理和限时办结。截至11月份,在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门一站式”政府综合受理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50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19项,政务服务做到“系统零预警,服务零投诉”。

  (三)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依法行政法律保障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与广东特力律师事务所服务合同到期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聘请广东潮润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行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参与我局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活动,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法律文书和合同,参与我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制定印发《汕头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要内容、审核时限等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今年我局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汕头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

  三是健全清理工作机制。按上级部署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报送清理意见。制订《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实施方案》,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出台的文件进行细致全面排查,消除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形。

  (四)规范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及时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使农业农村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章可循。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广东汕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截至2020年10月,我局及下属单位共101人已领取省政府行政执法证。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制订印发《2020年汕头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对全市农资批发企业、农村农资零售店、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场等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扫雷行动”的通知》,对全市打击私屠滥宰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工作,开展多轮执法检查行动,积极配合开展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营造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截至11月份,全市出动执法人员合计3643人次,检查农资产品经营单位734家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494家次。全市全年没有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事件。

  四是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2020年共完成国家水产品抽检30个,省级水产品抽检152个,市级水产品抽检250个。国家蔬菜品抽检87个,省级蔬菜品抽检276个,市级蔬菜品抽检2074个,省级畜禽产品抽检178个,市级畜品抽检440个,合格率均达98%以上。截至11月底,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上的生产经营主体共有105个,监管机构主体共8个,检测机构主体8个,执法机构主体8个。

  五是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春耕备耕“春雷”农资打假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农资打假随机抽查工作进行部署,规范随机抽查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2020年汕头市农资打假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方案》,于8月6日-7日联合开展跨部门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企业7家次。截至11月份,通过双随机检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08家次。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群众可通过网上信访大厅、市网络问政平台、市政府12345热线平台等方式反映情况,信访诉求将依法及时处理。2020年度,我局共受理投诉举报2件,办结2件;收到群众来信来访3宗,办结工单3份,办结率100%。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0年度,我局收到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议案转建议和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共3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议案转建议5件(会办2件、承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主办9件,会办20件)。我局都能及时答复,做到了议案提案面商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加强学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修订完善《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2020年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宪法和法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在局党组会议上开展了4次专题学法,形成了领导带头学法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及普法责任清单。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每月通过OA办公系统,结合新法颁布、法律宣传日或者工作重心等,学习宣传一部以上法律法规,2020年共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15部法律法规规章。举办2020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题培训班,邀请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作专题辅导;举办《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培训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培训班等,组织人员观看《民法典》专题培训班两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每年组织一次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通过评查提高区县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三是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农业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周”等,组织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以及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村入户,面对面解答农民群众在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有效提升农业从业者农资辨假识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汕头橄榄台APP“农业农村”频道等多媒体,开展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的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发布《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业农村领域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法律法规汇编》等普法宣传信息共161条。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网上申报、审批系统以及国垂、省垂办理系统数据协同对接有待进一步改善,尚未完全实现单点登录;如何结合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推进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需加大探索实践力度;少数干部对农业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上不够重视,法治观念理念有待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对薄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2021年我局将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述法履职,定期听取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二)积极推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理念,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清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农业监管。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推动行政检查规范化。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改进提升执法手段,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跟国家和省、市大力推动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按照“十统一”的要求,及时完善并公开办事指南、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最大限度简化群众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质效。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8日                 

  抄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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