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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汕头市林业系统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 2016-08-24 16:23
  • 来源:汕头市农业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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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业系统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市林业系统包括汕头市林业局、汕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汕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 3个单位。
市林业系统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林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生态公益林建设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城市林业建设;负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承担林业新技术的试验与研究、示范与推广工作,并开展林业学术研讨和交流活动。
(二)人员情况
市林业系统现有编制 88人,其中:行政编制(包含参公事业单位)51人、事业编制37人。实有在职人员84人,其中:行政人员(包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50人、事业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5人、行政退休(含参公事业单位)退42人,事业退休人员17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林业重点工程与资源保护,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33%。主要工作及成效有:一是全力推进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和乡村绿化美化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三是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有效地遏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四是全面组织开展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已完成外业调查核实、建档入库,后续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 231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2.25万元,事业收入75.00万元,其他收入42.8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 211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65.2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 1334.66万元,占68.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5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30.60万元,占32.0%。主要支出项目有:森林抚育、森林植被恢复费、海湾湿地生态公园、城市森林建设、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完善森林公安办案区建设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 25.03万元,比上年减少9.6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所属单位出国团组数为 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原因是无国外会议、谈判以及境外业务培训、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96万元,主要包括:(1)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0辆,购置支出 0 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4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3.96万元,比去年减少支出7.86万元;平均每辆1.71元,与比去年减少支出0.56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同时减少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0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同级部门对林业生产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下级部门到本单位联系业务的工作用餐费用。比去年减少支出1.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和标准。 

林业局(汇总)决算公开补充情况说明.doc

汕头市林业局(汇总)-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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