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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2018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实施方案
  • 2018-08-20 16:38
  • 来源:汕头市农业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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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重大动物疫情隐患依然存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我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常年免疫,全年防控”的方针和“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以防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通过强化强制免疫、狠抓动物检疫、落实消毒灭原、加强疫情排查和监测预警等防控措施,防止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不发生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其它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畜禽发病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禽流感(包括H5和H7亚型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效价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猪、牛、羊二维码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完成所有出栏猪、牛、羊的数据采集和传输,实现调运猪、牛、羊的可追溯管理;实施检疫申报制度,确保畜禽产地检疫申报实施检疫率达到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全面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

三、时间安排

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从8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在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同时,应突出如下重点:

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上旬,制定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和防疫物资的准备。

集中免疫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全面进行一次禽流感、口蹄疫等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病种的集中强制免疫。

查漏补缺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新补栏和免疫效价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畜禽进行补免。

督导核查阶段。11月中旬,组织对秋防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市局将组织开展督查,并准备迎接上级检查。

四、行动计划

本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秋季行动要着重做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卫生监督三方面工作。

(一)集中免疫

在做好常年免疫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进行一次禽流感、口蹄疫的集中强制免疫。免疫过程要按照《2018年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主要动物疫病免疫程序指引》的要求,科学、有序、全面开展,确保应免畜禽达到100%的免疫密度和合格的免疫质量。要切实加强对免疫示范点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免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要千方百计提高畜禽二维码耳标佩标率和溯源信息上传率。

(二)疫情监测

秋防期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8年汕头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的通知》(汕市农﹝2018﹞89号)要求,组织做好全市畜禽重点疫病监测,及时掌握畜禽重点疫病疫情动态和免疫效价状况,及时作出预警预报,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各区县要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高防控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区(县)、镇(街道)、村(居)四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员的作用,做好日常巡查和报告工作,及时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减少疫病传播。此外,要积极落实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鼓励和支持辖区种畜禽场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示范场验收。市、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辖区种畜禽场的技术服务和指导。

(三)卫生监督

各地要全面、扎实、规范做好动物检疫工作。要严格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坚决杜绝只出证不检疫、使用违法检疫证明的行为。要规范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全面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要严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关,加强对饲养、屠宰等环节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督巡查管理。要积极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对私屠滥宰和收购、加工、贩卖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提高执法队伍权威,保障群众肉食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查处乱丢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该移交公安的绝不手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疫工作责任

切实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的迫切要求,是完成全年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对于维护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各级农牧部门是主要实施主体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对因组织不力、免疫不到位等造成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大投入,保障秋防所需经费

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和本级实际需要,及时落实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所需各项经费,确保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疫病普查、消毒灭原、扑杀补助、无害化处理、应急物资储备等各项资金的及时到位。要按秋防畜禽免疫需要统筹好各类病种免疫疫苗和消毒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满足实际免疫需要和应急储备。今年下半年开始,各区县应根据本地强制免疫需要,及时组织购买疫苗开展强制免疫,确保辖区内强制免疫工作有效开展,市原则上将不再下拨疫苗。同时,要防止资金和防疫物资浪费,努力提高资金和防疫物资利用率,将有限的资金和防疫物资充分用到防控工作中。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结合新的防疫形势要求,对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要根据预案和应急处理需要,加强防疫应急物资检查,做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用具等物资储备。要组织开展疫情应急演练,提高疫情应急反应能力。

(四)强化队伍,夯实基层防疫基础

各地要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继续推进县级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解决乡镇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资格问题;要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低、队伍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夯实基层防疫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推进乡村兽医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兽医从业管理;要狠抓检疫监督执法队伍工作纪律,加强检疫监督执法人员遵规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行政执法纪律,防止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树立为民、务实、廉政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督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秋防期间,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开展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要特别注重免疫档案、养殖场档案建设完善工作,既做到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又有资料档案可接受核查和上级检查。要建立健全科学防控及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防控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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