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汕头市深水网箱养殖专项资金扶持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和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明确指出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海洋经济发展前途无量,海洋牧场是发展趋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坤明书记到广东工作以后,对海洋牧场建设多次深入到港口和海岛进行调研。前段时间,专门召开省委书记专题会研究部署海洋牧场建设,提出要以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作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海上广东”,打造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3月10日,省委召开全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推进会,会议强调,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是落实粮食安全战略、践行大食物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上来,高标准谋划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研究制定了《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及资助方式
1.适用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汕头市渔业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社和从事“海上风电+海洋牧场”项目的海上风电开发公司(或联合体)在本市开展合法的深海养殖项目;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2.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资助包括补贴和贴息两种方式,采用事后资助形式对项目进行扶持。
(二)扶持内容
1.给予用海补助资金支持。具体补助资金以公顷为单位,按实际养殖面积测算。在离大陆岸线3公里以上、水深大于12米的开放海域,建设重力式深水网箱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项目,且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之日起,重力式深水网箱按实际养殖面积(每个网箱按2公顷计)给予每年900元/公顷的市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申请用海面积,且补助资金不高于企业缴纳的海域使用金;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用海(每个平台按20公顷计)给予每年900元/公顷的市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申请用海面积,且补助资金不高于企业缴纳的海域使用金。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水网箱养殖企业用于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的当年贷款累计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贴息。贴息标准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补贴,每个申报主体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利率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补助最长不超过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提高政策性农险财政补贴比例,降低养殖企业自负比例,省市县补贴从60%提高到85%,农户从40%降至15%。
4.航标设置及维护。涉及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等现代化海洋牧场项目航标设置及航标维护等,由建设单位、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负责建设,经航标管理机关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给予每个申报主体奖补资金100万元。
三、相关概念
(一)重力式深水网箱
重力式深水网箱指:通过框架结构张挂箱体网衣,依靠重力和浮力的作用张紧网衣,以保持一定的形状和容积进行养殖的网箱,其框架材料主要为 HDPE(高密度聚乙烯)或钢结构等。主要包括:重力式深水网箱(包括网箱框架、网衣和锚泊设施)、配套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养殖管理平台的建设等。
(二)桁架类大型养殖装备
以大型全桁架钢结构为基础,内置养殖箱体的网箱,包括浮式、半潜式桁架类网箱。主要包括:桁架类网箱(包括网箱桁架、网衣、管理平台和锚泊设施)及配套生产和环保设施设备、安全预警系统的建设、项目选址与系统工程设计。
四、《措施》制定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措施》,并分别于4月23日、5月12日和5月23日三次分别征求了各区县政府,汕头海事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等14个单位意见建议;6月9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6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形成《措施》(报批稿),7月6日将《措施》(报批稿)送市司法局法律审查;7月18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措施》(报批稿)编制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措施》(送审稿);7月21日,《措施》(送审稿)经第十五届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冠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字样,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7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措施》,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实施年限3年。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31日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深水网箱养殖专项资金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bmwj/zcwj/content/post_2244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