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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解读
  • 2022-11-24 15:10
  • 来源: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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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6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汕农农函〔2022〕2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引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牛鼻子”。第一轮(2018-2020年)省级产业园创建工作中,省共投入75亿元支持各地建设161个省级产业园。参照省做法,从2020年起,我市决定筹措财政资金1.5亿元、补助扶持建设15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截至2022年初,已支持各区建设市级产业园14个,并取得了一定的建设成效。

  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启动新一轮省级产业园创建。2021年9月,我市在“广东省庆祝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幕式”上推出强农惠农富农八个大礼包。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强农惠农富农“八个大礼包”有关“增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更好引导各区(县)高质量建设新一轮市级产业园,参照省做法,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该《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功能定位、建设主体、申报评审、资金使用和管理、保障措施等六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包括总体目标、建设布局和绩效要求。在第一轮产业园基本实现“一县一园一平台”基础上,2022年起至2025年,支持各区(县)增(扩)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全市打造1-2个全产业链、在省内外具有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二)功能定位。提出了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引领、突出高质量发展示范、突出农村创业创新孵化、突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建立紧密联农带农机制等五项功能定位。

  (三)建设主体。明确了产业园建设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监督主体的范畴和主要职责。

  (四)申报评审。明确了产业园申报对象和数量、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评审公布等要求。

  (五)资金使用和管理。明确了资金支持方式、资金用途、资金管理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绩效考评,建立奖惩机制。

  三、主要特点

  绩效要求方面。产业园主导产业中的二三产业产值占其综合产值50%以上,产业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农民12%或年增速高于当地农民0.5%。

  联农带农方面。要求安排一定比例(不低于10%)市级财政资金用于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园建设。

  规划布局方面。明确产业园地理界限和区域范围原则上跨2个以上镇(街道),但不得跨区(县)。

  资金使用方面。明确产业园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总额与财政资金之比大于1.5:1。


>>>>《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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