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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热线》回音壁(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 2022-06-02 15:50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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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4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华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彦鹏,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声鹏,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为东,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苏培辉等来到汕头融媒集团,参加由市直属机关工委和汕头融媒集团联合举办的《民声热线》电视、广播、橄榄台直播节目,与市民在线交流,回应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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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民来电咨询的问题,以及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橄榄台”客户端、“汕头民声热线”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收到的问题,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在本期《回音壁》中是这样解答的:


在澄海溪南种了一片火龙果,能否买农业保险?

答复:

火龙果属于岭南特色水果行列,是可以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且能享受各级政府提供的保费补贴。根据《广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险种实施目录(2020-2022年)》,岭南特色水果每亩保额是3000元,保费每亩是450元,农户仅需负担20%,也就是每亩仅需支付90元即可。

那么办理的程序是这样的,您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并到村委或农办开具您投保的这片种植区域的权属证明。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可通知村委帮忙联系对应的保险机构前来办理手续(岭南特色水果是省级补贴险种,澄海区的省级补贴险种承保机构是平安财险),最后等保险公司办理完手续且您这边完成缴费后即完成投保流程,后续您将会收到保险单凭据。

海门渔民,打算买两艘小马力的旧渔船合并成一艘大船,有没有造船补贴?

答复:

根据《广东省近海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如果2艘渔船不是拖网、张网、围网作业渔船,合建钢质渔船,不可以申请补助;如果2艘渔船其中1艘以上为拖网、张网、围网作业渔船,可按指标来源船功率占比申请补助。

木质、钢质、水泥等材质渔船拆解报废后重新建造为拖网、张网、单船有囊围网以外作业类型的玻璃钢、铝合金、聚乙烯等节能环保安全新材料渔船,则可申请补助。

该项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补助期限为实施整船(含港澳流动渔船)更新改造的渔船的建造完工日期及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含)至当年12月31日(含)。

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请问在汕头市申报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需要什么条件?

答复:

近年来,省厅组织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培育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加快发展乡村美丽经济,每年11月左右开展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认定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具体申报程序如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包括农家乐专业村、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合作社、休闲渔业、观光牧场等)在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认真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相关证照等材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对本县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符合条件的可择优向地级以上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审核后择优报省农业农村厅。

示范点申报基本条件:包括示范带动作用强、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健全、从业人员素质较高、发展成长性好共6个方面。其中,示范点严禁出现违规建筑和占用耕地乱搭滥建现象。近三年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当年营业收入达到8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8000人次以上,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

溪南种植大户,在政府支持下,村内三年前有一村一品的农业项目,对农户扩大生产非常有利,现在已过了三年,活动结束了,接下来还有没有这类农业项目可以申请?

答复:

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是2019年省政府部署实施的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建设规划,2019-2021年连续3年全省共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全覆盖。在这三年规划中,我市一共承担建设“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共110个(比省下达目标任务增加10个),有5个镇被认定为专业镇,63个村被认定有专业村。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粮食和特色农业的生产能力,促进了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也推动了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提高了农民收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最新文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三年建设任务完成后,仍将继推进“一村一品”项目建设,而且实施办法有所调整,省厅也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了简化,申报材料比原来相对简单一点,各地可以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但有两点要提醒一下,第一是“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资金列入涉农资金统筹,成熟项目入库后,由各区县根据财力适当安排资金支持,不再对建设项目个数作出硬性要求,但也意味着,申报项目不一定就能够得到资金支持,要根据当地财力和产业发展需要。第二,各地在积极支持申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同时,要按照贯彻中央对耕地“非粮化”的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也就是“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现在不能利用耕地新种扩种果树,原来在耕地种植果树也要有计划地逐步退出。因此,财政资金不支持在耕地上种植果树的行为,农民朋友申报“一村一品”项目新发展果树生产,应该利用山坡旱地、“四荒”地块等非耕地资源,不与粮争地。

外地来汕打工,近年来发现农村环境有很大的改善,接下来贵局对农村环境改善还有没有其他举措?

答复:

一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其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2017年起,我局就启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五年来常抓不懈,成效显著。目前,我市所辖1156个自然村,基本全部达到干净整洁村,半数以上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全市的农村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建成了一批具有潮汕特色突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我局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将持续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通过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清理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杂草杂物、积存垃圾、违章搭建、零散禽畜养殖、水面漂浮物等,解决原有的“脏乱差”问题。二是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从群众急需入手,在农村地区开展“清垃圾、治污水、修村道、改厕所”等民生实事。目前,全市累计清理垃圾杂物乱堆乱放155万处;85%的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累计建成1932座农村公厕。通自然村的硬底化路已全部完成,集中供水100%全覆盖。三是建立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的机制,按农村常住人口每500人不少于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置村庄保洁人员,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目前已累计支出该项经费超10亿元。四是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四小园”建设为抓手,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清理出的空闲地,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生态板块,形成了兼具生产性和观赏性的农村特色景观。目前,全市各村已累计建成各类“四小园”6407个。

澄海人,农户,有建档入卡,现在已脱贫,但是因疫情关系,经济不是很稳定,政府能否给予补助?

答复:

目前已脱贫群众中确实存在还不稳定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国家已明确设立5年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过渡期,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措施保持总体稳定。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下来几年巩固成效过渡期内,各地主要是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落实帮扶。也就是说,对脱贫不稳定的户,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就按一定的程序列入监测和帮扶对象,来防止出现返贫致贫风险。首先,是要先确定监测对象,那什么样的对象能列入监测,今年列入监测的标准是: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以9060元为底线,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低于9920元(即2021年四类地区农村低保标准1.5倍),综合考虑“三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医疗)”方面的情况,通过组织核查后可按程序列入监测对象。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家庭中有因病、因灾、因子女教育等造成家庭支出骤增,通过组织核查后可按程序列入监测对象。其次,对于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对“脱贫不稳定户”中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保持现行稳定的民生兜底救助政策,落实好教育、民政、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也就是说符合低保五保标准的,持续跟踪落实低保五保政策、政府代缴医保等相关政策;属于有劳动能力的,采取产业带动(比如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收购农户相关农产品等)、就业扶持(比如增设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服务、送岗进村上门等)、技能培训(比如定期开展家政、电商、缝纫等相关技能培训)、小额信贷等发展类政策措施予以支持。在发展需求上,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开展分类帮扶。

教育方面: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再实施我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群众均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小学500元(住宿的1000元)/学年、初中750元(住宿的1250)/学年、高中2000元/学年。

医保方面:列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口享受的医疗保障待遇参照低保对象执行(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2022年为320元/人/年)

今年我市在乡村振兴上有什么新行动?

答复:

阶段来,我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今年,将重点从5个方面推进汕头乡村全面振兴。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守住粮食安全和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二是实施产业倍增计划,打造粮蔬、畜禽、水产、农产品食品加工、新业态新产业等五大百亿产业,加快推进农村产业现代化发展。三是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每个区县至少新增创建2条以上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全域纵深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60%的村庄建成美丽宜居村。四是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75%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五是强化驻镇帮镇扶村,调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在乡村振兴上,政府可开辟更多帮销渠道,对接电商平台、商场超市等,主动“帮助农民销”。

答复:

近年来,我市结合举办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效应,打通线上线下渠道,引导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和新消费对接。成功举办了汕头网络杨梅文化节、汕头潮南•雷岭荔枝文化旅游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庆祝活动、汕头澄海狮头鹅文化节活动等一系列特色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了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中国国际食品及配料博览会、潮汕美食文化节等,为农户和农企搭建销售平台,帮助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带动了荔枝、杨梅、橄榄菜、狮头鹅等特色农产品闯出大市场,卖得更远。

如前年潮阳桑葚滞销、去年澄海蕉柑、潮南卷心菜滞销等,在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得到了有效的解决。2022年春节前,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汕头市合胜百货举办特色农产品迎春年货节,通过开展线下专场展销活动,开设线上平台专区、直播带货活动等,为市民推介优质特色年货,也为企业与商超、市场对接开辟了新渠道。近期我市还将联合深圳有关部门,将我市好的农产品推荐入驻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汕头馆,助力汕头农产品进入深圳市场。

下来,我市将继续为农产品搭建展销窗口和平台,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助力农业壮大发展,农企做强做大,农户增加收入。

农业农村局在推进农田高标准建设,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土地的抗风险能力上有什么措施?

答复:

“十二五”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及农业综合开发和节水灌溉等项目建设,配套完善了一大批农田的水利排灌设施,建设了一大批旱涝保收、高产稳定的基本农田,有效地巩固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我市发展效益农业、现代农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98个、39.45万亩,在巩固稳定粮食生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阶段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汕头实际,认真组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2021年,我市出台了《汕头市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期间将开始新一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同时,为落实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在推出的强农惠农政策“大礼包”,近期市出台了《汕头市支持农田整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统筹涉农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后期管护等工作。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原来没有实施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地块,符合建设条件的可以申请列入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是对原来已经实施过高标准农田项目但时间较长、设施仍较老化薄弱的地块,符合建设条件的可以申请列入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三是对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日常管护工作进行补助,确保已建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切实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想要发展本地的特色农产品的线上营销,政府在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资源支持?东西是好东西,但是单靠我们个体户要做出名气实在是困难。

答复:

近年来,我市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利用网店、短视频带货、直播等销售模式开展农产品销售;组织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参加农村电商培训、抖音电商人才培训等培训活动;发动农产品入驻广东“保供稳价安心”数字平台、抖音、合胜百货等线上平台。在乡村探索开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培训体验服务”,支持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县级运营中心7家、益农信息社680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为我市荔枝、杨梅、橄榄菜、狮头鹅等特色农产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相关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会活动,助力加强产销对接,拓展销售渠道。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的食用农产品须附有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建议经营主体着力提升产品品质,通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综合效益,争创“粤字号”农业品牌等称号,提高产品知名度。

广东省有粤字号农产品品牌,我们汕头后续是否会建立类似潮字号的农产品品牌?

答复:

近年来,我市注重农产品品牌建设,打响一批具有汕头特色的“粤字号”农业品牌,下来,我市将结合本地农业产业优势,探索建立特色农业品牌名录,努力培育一批“汕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

听说南澳要建渔港经济区,请问是什么样的经济区?

答复:

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覆盖整个南澳县,以“一岛两环三区”的总体布局(一岛指“南澳岛”;两环指“环岛旅游带”和“海上生态休闲带”形成的环;三区指“云澳中心渔港综合产业区、后江渔港综合产业区、吴平寨渔港生产休闲产业区”),该项目统筹空间布局,打造集渔船避风补给、渔货交易、冷链物流、休闲观光、城镇建设为一体,区域产业结构平衡、产业层次较高、辐射效应明显的渔业经济区。

汕头市委市政府、南澳县委县政府重视渔港经济区创建工作,南澳县自筹资金完成项目规划、解决项目用地储备、落实引进社会资本实施渔港经济区配套项目。2021年6月,率先在全省编制完成《南澳岛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并对外公布。10月30日,南澳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答辨,成功”入篮”全国第一批渔港经济区项目库。12月1日,项目正式落地建设,获得中央财政2亿元和省级财政2亿元的资金支持。

该项目总投资约12.84亿元,建设期限原则三年,即从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建成。

目前,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其中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环岛南线各村庄的外立面和风貌品质提升项目、南澳县冷链物流中心基地已启动建设。其它的项目也正在抓紧谋划推进中。

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南澳及周边地区渔业三产融合,提高了渔港港区卸鱼效率、补给效率、作业安全性和防灾减灾能力,实现渔船有效避风率100%,渔业总产值可达到26.5亿元。预计到2030年,南澳渔港经济区可实现年总产值59.7亿元,各渔港的卸鱼量19.2万吨,年游客接待规模达到900万人次,为南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接下来,我市将按照国家现代渔港经济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早日发挥渔港经济区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区域渔业高质量融合发展。

汕头向来人多地少,那么全市的耕地红线也有多少,是否还会新增?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因此有关全市耕地红线问题请热心网友咨询相关职能部门,以相关职能部门发布数据为准。我局将按照职能配合土地管理主管部门做好耕地保护各项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1)我是原建档立卡户。2019年9月,澄海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以我的名义,投入到远东国兰公司的扶贫开发资金18153元,将于今年9月30日到期。到期后,我希望将这18153元归还给我。因为这笔款本来就属于我家的扶贫款。 

(2)去年10月,我接到某干部的来电,说:以我的名义投入到澄海区自来水厂的扶贫开发资金的收益金将由原来的 年8%降为 年6% ;请问确有此事吗?市局是否知晓此事?投入到水厂的两笔扶贫开发资金的收益金,可以一直领取至计划完成的时间吗?分两期投入至水厂的两笔扶贫开发资金,我希望到期后能够归还给我。 

(3)2022-2024年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早在去年,我就在各大媒体看到相关内容。时至今日,我问过村干部,被告知依然还没有接到上级的通知。请问:何时才可以购买此保险呢?不同镇的两处房子,可以只买一份保险吗?

答复:

(1)扶贫开发资金是指在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期间,省各级财政筹集用于直接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教育和医疗保障的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配下达到区(县),由区(县)按《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专项用于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相关项目,并不是直接分发给贫困户的扶贫款。澄海区在2019年履行户委托村、村委托镇的程序,由镇将部分扶贫开发资金投入远东国兰公司发展项目,项目收益分发给贫困户。该项目按协议今年9月份到期,到期后扶贫开发资金将按新的政策规定管理使用。目前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扶贫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收益将按新的资金管理规定要求重新分配。

(2)澄海区于2017年按程序将部分扶贫开发资金投资到澄海区自来水厂,收益分发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合同约定每年收益预计可达8%。2021年区自来水公司向区政府申请将收益调整为6%,该事项经区政府审批同意。各镇随后与区自来水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并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告知各相关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扶贫开发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收益会按新的资金管理规定要求重新分配。扶贫开发资金并不是直接分发给贫困户的扶贫款,到期后按新的资金管理规定重新管理使用。

(3)政策性农房保险该项政策由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具体办理,建议该网友相关问题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咨询(联系电话:0754-88526801)。

华电和祥汕头项目部(汕头市潮阳区)(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拖欠农民工工资。

答复:

经与市人社局了解,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以向市人社局监察支队反映,寻求解决办法。

龙湖区新溪镇十一合村占用集体农用地。

答复:

拨打网友所留电话号码多次均无人接听,无法与谢先生取得联系。解决占用集体农用地的问题主要是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能,建议谢先生向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并寻求解决办法。

横陇村(汕头市澄海区)。本人丈母娘,孤身一人,年龄八十九,腿脚极不方便,房屋周边地势低,稍为下雨就积水,中雨要积三四天,大雨就十几二十天,前面二个池塘,他们都不愿意把水位放低点,跟村委反映也不怎么处理,苦不堪言,周边出入的人怨声载道,每次都吵,万一老人小孩摔倒出事故了,后果很严重,这跟美丽乡村建设,社会和谐友爱背道而驰,希望有关部门协调、督促、处理问题,关心弱势群体,还我们一个安全平安的生活环境。

答复:

我局会同澄海区农业农村局对林先生反映横陇一处地因雨天积水出入不方便一事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该地属村一老厝片区名叫“下埕”,历史至今都属村低洼片区。比邻有二个池塘,遇中、大雨天排水慢缓使路面积水。村委会在去年就整治过,虽有所改善但尚未能完全满足排水要求。鉴于两个池塘是承包给经营户发展养殖生产,需要协调各方才能妥善解决排水问题。

有关调查情况我局已致电反馈给林先生,当事人也表示理解满意。目前村委会已在做积极协调中,我局也将继续跟进督导此事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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