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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 2020-03-17 15:48
  • 来源: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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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汕府办[2012]161号)中有关依法及时发布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信息网站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建设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确保信息网站内容准确、全面和及时,提高农业农村部门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要求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的信息由局各相关科室、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和市局直属各单位共同保障。各有关单位应树立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三、保障责任及方式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保障工作根据信息管理流程分为信息采集、审查审核和信息发布三个环节。

  (一)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根据不同性质分成政务公开信息类(市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频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汕头农业农村、汕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务公开信息类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计财科、扶贫办负责专栏信息的提供。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政府工作动态、由全局各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按职责共同承担信息的提供(详见附件2)。

  (二)信息审查审核。信息审查审核工作依据信息管理的要求分级进行。

  拟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发布的涉及政策法规的政务公开类信息由各科室提交局政策法规科审查后,送各分管领导核发(重大信息报局长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审核可以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其纸质文件送政策法规科存档备查,电子文档发送至政务公开专用邮箱(stnyncjbgs@163.com);

  拟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发布的信息根据《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上网信息分级审核的要求,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级审核(重大信息报局长或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专人发送至局政务公开与资讯信息专用邮箱(stnyncjbgs@163.com)。纸质文件由发布单位自行存查。

  (三)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从政务公开信息和资讯信息专用邮箱接收,并对信息进行分类、图片美工、表格处理、网页编辑和排版后对外统一发布。汕头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由局办公室负责更新,汕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由扶贫规划科跟促进科负责更新。

  四、时效要求

  所有信息要求与媒体公布和公文印发时间同步更新;通知类的,对于预告类信息要求在事前1个工作日前发布,结果类信息要求在事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其他类别信息不得迟于事件发生10个工作日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落实管理责任。为做好此项工作,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汕头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信息发布保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安全、信息副局长(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市场信息科、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为栏目责任科室、单位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及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农业农村局频道信息及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工作,按照内容保障的责任,尽快充实相关栏目内容。

  (二)注重日常保障。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应自觉做好网站负责栏目的日常保障工作,按照《汕头市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和《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单位)负责栏目的信息。要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凡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和公示;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网站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

  (三)严格规范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上网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遵守上网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上网信息审核权限的管理要求,做好信息的分级审核工作,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防涉密和不实信息上网。

  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着重抓好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审查,避免出现信息失真或信息歧义的现象,防止应上网政务信息缺失和滞后。要指定专人每日登录网站,检查各自负责栏目的信息发布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办公室反映,以便第一时间纠正错误。

  (四)实施奖惩制度。市局将实时统计各有关单位信息报送和发布情况,并将报送和发布情况定期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信息数量进行通报,同时将“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情况提交局办公室,对按政务公开目录应公开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的责任部门和单位,由局办公室责令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限时整改,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确保“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信息保障任务的落实;同时为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市局将在每年年终对为我局信息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作出贡献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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