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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01-20 10:36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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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民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局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局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多次组织研究讨论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印发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年度民政法治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工作。坚持党组定期学法制度,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组织《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个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

      (二)坚持目标导向,筑牢法治队伍基础

      一是配强公职律师岗位。健全市民政局公职律师岗位,并从其他部门调剂有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人才,充实到公职律师岗位,整体上配备了4名公职律师。二是健全法制审核机制。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协调配合开展法律培训、咨询等。今年以来,共审核合同(协议书)共36份。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市、区两级民政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对《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进行专题培训;举办全市救助管理服务工作培训班、《汕头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标准地名的联合审查指引》业务培训、汕头市兜底民生服务与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等共10场次。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做到“应考尽考”,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四是健全行政执法队伍。常态化推进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针对机构人员调整、新招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申领执法证件,确保执法资质应有尽有,执法主体合法合规。

      (三)坚持深化改革,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做好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权力事项进行调整,目前市民政局作为实施主体的行政许可事项27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28项,行政强制事项4项,其他类事项4项。并主动做好省、市下放事项的承接及服务工作,加强对下一级的监管指导。二是提升民政便民服务。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婚姻登记跨省通办,高龄津贴上线粤省事,把“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落到实处。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据统计,我市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市93家行业协会商会已主动减免会费487.705万元,惠及会员企业1778家。四是积极推进长者呼援服务体系建设。办好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在我市开展“长者呼援服务”的提案》,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工作建设,目前已取得初步进展,争取年底前各区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落地运营。同时,市民政局还将继续会同团市委、市人社局等单位,加强对社工站、社工队伍、志愿者服务队伍等的指导,为养老服务事业提供队伍保障。五是推进“双百工程”工作实施。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制订出台《汕头市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工作方案》,做好实施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民政局实施“双百工程”领导小组;落实配套资金,抓好站(点)建设,组建服务队伍,夯实服务基础,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目前,全市统筹设置67个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124个社会工作服务点和557个社工岗位。

      (四)加强民政立法,强化民政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民生重点领域立法。推进《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和《汕头市公墓管理办法》的废止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及营商环境和计划生育内容的各项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中与计划生育内容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清理。及时启动继续实施《关于印发<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财政局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工作。

      (五)规范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订《汕头市民政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目录》,将《汕头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规定落实决策程序。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机制,主动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在重大复杂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确保合法合规。

      (六)规范执法程序,推动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公示,在网上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职权的法律依据,行使职权具体部门、执法人员,以及行政执法结果等内容。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好书面证据采集和照片、视频记录。强化法制审核,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二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民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检查方法,落实执法检查人员,科学确定抽查对象,组织现场检查。同时,采取上下联动、逐级评查,组织各执法线条开展民政系统案卷评查。今年,我局共作出行政许可90宗,行政处罚7宗,行政检查45次。

      (七)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民政领域行政执法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省民政厅有关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印发七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信息数据流程大排查,加强对象情况核查,今年以来共进行39062户次。二是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养老机构做好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工作,落实好常态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开展孤儿档案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档案管理问题清单,并对信息管理系统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信息保持一致。四是全面加强对全市安葬(放)设施规范化管理。完善源头治理,我市分别组织对全市21个公墓(含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和45个骨灰楼(堂)开展全覆盖行政执法检查,发出行政执法检查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全面落实整改来推动问题解决、规范经营建设行为。五是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全面摸排全市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情况。我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局等6个部门印发《汕头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正负面清单》,实现正(负)面清单管理,切实解决“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等问题,为群众、基层减负。六是深入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现场检查、接受舆论监督、落实整改等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社会组织法人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发现问题线索300余条,行政约谈12家,责令整改57家,督促注销57家,行政撤销5家,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174家,行政撤销5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3家。七是推进民政财务收支专项整治,强化民政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重大财务风险,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八)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巩固法治成效

      一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出台了《汕头市民政局信息网管理办法》、《汕头市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重点领域服务事项等内容。对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主动对外发布,配套政策解读,切实扩大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今年11月,我局领导参加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二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落实到责任科室,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3件(承办1件,会办2件),市政协提案23件(重点提案1件、主办5件,会办17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

      (九)坚持法治思维,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阶段后,市民政局及时制定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完善疫情防控长效机制。坚决守住“民政系统各类机构不发生疫情”“民政服务对象不因疫情挨饿受冻”两条工作底线,先后出台和下发相关的疫情防控文件,强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特殊场所防控措施,确保婚姻登记现场和殡葬服务场所等开放场所疏导科学有序。印发《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加强重点场所调研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积极沟通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除因身体不适未接种疫苗外,接种率已达95%以上。

      (十)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活动计划表,统筹安排了31个普法活动项目,部署面向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市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教育活动。紧扣《民法典》涉及民政职能,制定了市民政系统民法典宣传教育方案,通过各种宣传载体与阵地对《民法典》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民法典》颁布以来,共召开专题法治培训讲座9场,开展户外宣传活动13场,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近7000份,参与汕头电视台相关节目录制2次。二是结合民政特色,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清明节、儿童节、慈善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六进”活动,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民政对象宣传普及现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2021年我局共组织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近2000份。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高频发布涉及民政业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形成浓厚法治宣传氛围。本年度,我市举办2021年汕头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为5家被评议单位之一参与评议,并以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我局还存在系统内人员法治观念有待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整体水平还有待提升、民政普法宣传覆盖面有待拓展等短板。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更好地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

      (一)注重法治思想引领,扎实推进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各项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注重思想引领,狠抓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民政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局将继续抓好人员学习培训工作,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等综合能力,创新法治思维,更好为民政事业服务。

      (三)坚持真抓实干,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放管服”改革,落实便民为民措施。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大对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民政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四)做好民政普法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为重点,注重普法实效,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拓展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覆盖面和纵深度。围绕难点、热点民生工作,进一步突出广大群众关心的民政工作,强化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汕头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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