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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组织党委积极倡导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积极作用
  • 2021-06-10 19:23
  • 来源:汕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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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关通知和工作要求,市社会组织党委向市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发出《关于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构建坚实防控屏障。市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传播”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市级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广泛动员引导会员单位、会员、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形成联防联控合力。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及时掌握社会组织会员、会员单位员工的具体情况,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通知明确,市级各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头雁”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以有力作为和细致工作体现忠诚担当。要紧跟防控形势变化,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分析研究疫情防控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确保疫情防控“零死角”要切实做到“两手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汕头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广大社会组织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勇于奉献做好表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守初心践使命的实践考验,要充分发挥坚守岗位、带头奉献、拼搏有为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宣讲防控知识、落实防控措施、维护社会秩序、主动接种疫苗等方面作出表率,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影响和带动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力量,要结合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担当作为,亮身份、当先锋,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承诺践诺等活动,用实际行动彰显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光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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