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44
退回财政资金通知书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7年承担的“超轻型固定翼无人植保机关键技术研究及在精准农林业的广泛应用”项目(项目编号:2017B010117002),获得省级财政支持资金300万元,财政资金已拨付180万。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以CD22为靶点治疗B细胞肿瘤的CAR-T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终止的通知》,你单位承担的上述项目已作终止结题处理,并需退回财政资金180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为保障该财政资金退回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本通知送达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退回财政资金金额:180万元(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并于退款时备注退款单位及项目名称。退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账号:445006000010149011167
开户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长平支行
二、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行政决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监督服务科,0754-88426619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邮编:515031)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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