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财政资金通知书
(汕头市吉祥装潢工艺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吉祥装潢工艺厂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2年承担的“真空镀铝膜定位开窗复合技术研发和应用”项目(下达文件编号:汕市财教〔2012〕165号),获得市级财政支持资金8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额拨付。
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双面立体珠绣饰品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终止结题的通知》,你单位承担的上述项目已2021作被动终止结题处理,并需退回财政资金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为保障该财政资金退回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科〔2022〕84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本通知送达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退回财政资金金额: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并于退款时备注退款单位及项目名称。退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账号:445006000010149011167
开户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长平支行
二、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行政决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监督服务科,0754-88426619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邮编:515031)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退回财政资金通知书(汕头市吉祥装潢工艺厂有限公司).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