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财政资金通知书
(东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6年承担的“基于体感遥控技术和动作传感方法的智能玩具车模的研究开发”项目(下达文件编号:汕府科〔2017〕166号-59),获得市级财政支持资金15万元,财政资金已全额拨付。
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基于体感遥控技术和动作传感方法的智能玩具车模的研究开发”项目终止结题的通知》,你单位承担的上述项目已作被动终止结题处理,并需退回财政资金15万元(大写:拾伍万元整)。
为保障该财政资金退回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科〔2022〕84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本通知送达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退回财政资金金额:15万元(大写:拾伍万元整),并于退款时备注退款单位及项目名称。退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账号:445006000010149011167
开户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长平支行
二、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我局将依法做出行政决定。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监督服务科,0754-88426619
通讯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邮编:515031)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退回财政资金通知书(东信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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