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我市事业单位博(硕)士组团揭榜助力精细化工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科〔2023〕94号)和市委人才办的工作安排,经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精细化工领域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和组织专家论证,共遴选出3项精细化工领域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以下简称“项目需求”),现予以发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张榜项目需求
张榜项目需求是由我市精细化工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提出,有明确的任务指标参数、时限要求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条件要求,面向由我市事业单位博(硕)士组建科研团队揭榜开展科技攻关。张榜项目需求清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揭榜条件和要求
揭榜科研团队由我市省属,市、区(县)属事业单位(不包括中小学、医院、镇、街道)、具有博(硕)士学位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博(硕)士”)组成,且须满足下列条件:
1.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团队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成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具有解决企业技术攻关需求的专业能力、学术背景,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未曾参与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及进口替代技术攻关专项资金项目;
4.项目实施周期内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只能选择一家企业开展组团揭榜。
三、揭榜申报流程
(一)组建团队。符合条件的博(硕)士自主组建创新团队,
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博(硕)士组团揭榜科技攻关意向表》,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
(二)对接合作。团队根据发榜项目要求,主动与企业洽谈对接,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后,企业与团队成员签订合作意向书。
(三)揭榜申报。团队以企业为项目申报主体,通过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xm.gdstc.gd.gov.cn/st)申报项目,并提供与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审核推荐。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五)评审立项。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定受资助项目名单及金额,在市科技局网站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报市实施精细化工产业人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审定。
(六)拨付资金。项目立项后,企业与团队成员应在项目立项后一个月内签订合作协议,由市科技局把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
四、项目有关要求
(一)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自筹经费占项目总投入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
(二)项目实施期内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含1件),或开发形成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设备等1项以上(含1项),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地点须在汕头市内。
五、揭榜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5日17:00;
(二)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7:00;
(三)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等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和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7:00。
六、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九楼922室
联系方式:资源配置科(专家服务科)陈琼 邱涵
联系电话:0754-88426676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