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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058号提案的答复
  • 2023-09-12 16:5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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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三学社汕头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提升汕头科技创新能力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及时、重要的建议。收到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发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办理本提案。现综合有关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的建议

           阶段来,我市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相继出台《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措施,支持我市创新主体申报省级及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初创期一次性经费补助,经市级认定的补助30万元,经省级认定的补助100万元。

           二、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发展的建议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科技型企业“3+N”服务行动,通过市、区(县)、镇(街道)三级联动和N个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联合开展科技型企业服务工作,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和落实,重点做好新型研发机构等有关科技政策的宣传和申报辅导工作。2022年,我市新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2家,全市拥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4家。下来,我市将围绕我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促进省、市新型研发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资源互补,继续支持省、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

           三、关于打造人才引进、评价、激励“组合拳”的建议

           我市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大力实施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全力落实汕头人才30条配套政策;积极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强化人才服务保障,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才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新型研发机构引进人才在汕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下一步,我市将围绕贯彻落实好省、市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实施意见,加大专项招聘组织力度,突出重点引进新型研发机构的急需人才;按照我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有关部门将尽快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完善修订工作,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健全我市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让广大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

           四、关于强化机构“造血”功能,加快成果转化,提升运行效益的建议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产学研“面对面”对接活动共12场,均积极邀请省、市新型研发机构参加对接,以促进本地新型研发机构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及本地企业的交流合作,鼓励新型研发机构承接更多纵向和横向课题,使各新型研发机构能够更快实现自我“造血”,独立发展。

           五、关于强化监测评估,引导内涵发展的建议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10号)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府科〔2022〕108号)的规定,均对省、市新型研发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动态评估工作做了明确规定。我市科技部门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引导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加强科研投入、人才培养、创新产出和成果转化,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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