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综保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90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推荐要求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审核相关申报资料并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市直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与截止时间
(一)请各主管单位指导申报单位尽快提交申报资料,并抓紧审核,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3日,推荐函(一式1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12:00;
(二)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各主管单位需尽快组织申报单位下载打印申报书并盖章(一式1份),于2022年8月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申报单位需要在2022年8月4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申报书。
三、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9楼922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专家服务科) 陈琼 王丽云
联系电话:0754-88426676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 2022 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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