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厅发〔2017〕21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http://www.shantou.gov.cn/kjj
电话:0754-8842664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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