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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4-01-15 17:1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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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稳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国家创新型城市全面建设,各项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均居粤东西北地区前列。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宣讲会专题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章,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学习遵守宪法、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统筹谋划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审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等。局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快科技领域政策制度建设

           1.推动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持续做好《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的组织实施,今年已完成《汕头市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汕头市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评审管理办法》《汕头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暂行管理办法》等7件配套政策的制定,同时抓紧制定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

           2.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印发《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流程,2023年共制定出台《汕头市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汕头市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评审管理办法》《汕头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暂行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订《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部工作程序的通知》,规范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明确由我局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在起草阶段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共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7件;全面自查清理2022年以前制定且现行有效政策措施5件,均没有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三)加强决策程序刚性约束

           1.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社会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落实《市科技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需经局党组会审议的集体决策制度,在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市县科技创新支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立项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发布申报指南、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公示、提请市政府审定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公开、民主、透明。

           2.严把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会同局法律顾问对今年以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就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通过研讨、座谈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2023年局法律顾问共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29份。

           (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办理行政执法事项。我局现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许可事项1项,承接省科技厅下放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等行政确认事项2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2023年我局共受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615项,无不予许可事项,认定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8人。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汕头分厅”,依法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确认事项的法律依据、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等,持续推行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只跑一次”。

           3.严格落实各项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事前资助类在研项目进行联合抽查,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发布抽查计划、抽查事项,录入检查对象库,本次抽查项目数量8项,占当年度检查对象库项目数量的比例为12%。认真做好我局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3年通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2人。

           (五)强化监督制约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在局微信公众号设置“互动专栏”,链接“汕头市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工作。2023年共收到业务咨询3条,办结咨询3条,没有收到信访件及投诉举报。

           2.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省市关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的工作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没有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生效的行政判决或行政复议决定需要执行。

           3.做好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主办人大代表议案1件,主办政协提案7件、会办18件,均已全部办结、满意率100%。

           4.推动政务公开。落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3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655条次。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对新出台的《汕头市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汕头市引进高水平创新团队评审管理办法》《汕头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暂行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法治专题培训学习《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2023年科技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学习科技创新法治建设最新情况、行政法律制度的新规定新要求。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提出年度普法工作具体要求,落实落细普法责任。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全国科技活动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汕头市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现场互评分满分。

           3.突出科技领域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组织科技型企业“3+N”服务行动、在汕高校科研院所“双月座谈会”、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会等活动,深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条例、“创新型城市建设30条”、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流程等科技创新政策宣传。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仍存在不足:

           (一)法治教育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为单一,个别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要求认识不够,对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学法用法主动性,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二)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上,普法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多样,对科技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科技管理人员、科技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科技创新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在科技创新政策方面,虽已推动出台《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并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科技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管理办法,但随着国家、省相继出台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相关配套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继续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制度。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要求,强化科技法治建设,进一步组织好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丰富学习方式方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丰富法治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坚定不移厉行法治,把学法、用法、普法与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有机结合起来,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规范、合法。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探索普法新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活动,面向科技创新主体、社会公众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实践、提升普法效果。

           (五)完善科技创新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出台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管理办法,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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