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关于印发<汕头市“千个机关支部联村共建”党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汕组通〔2019〕15号),现就该项工作作如下强调:
一、各党支部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支部书记应积极尽早谋划共建活动的开展,引导党员干部在结对共建中转变工作作风,发挥先锋作用,推动本单位和共建单位党组织双向互促提升、整体达标提质,为推动共建双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各党支部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以下共建任务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有特色的共建活动。
1.结对双方党组织每季度至少联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
2.各党支部党员每半年至少参加一次结对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
3.各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到结对村(社区)上1次党课;
4.各党支部在共建活动中,应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扶贫济困活动,定期组织慰问结对村(社区)困难党员,并发挥科技部门的作用,组织开展科技到村(社区)活动,为它们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使结对共建实实在在取得成效。
三、结对共建双方党组织要建立联络员制度,落实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结对共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对接及活动组织安排等工作。
四、各党支部应每半年将结对共建活动情况,特别是好的经验和做法在6月、12月书面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按要求汇总上报。
五、各党支部在结对共建中,如有需协调的问题请向机关党委反映。
中共汕头市科学技术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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