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融资担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有序发展,我局于2023年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融资担保公司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一)《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
(二)《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号);
(三)《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金监函〔2020〕23号);
(四)《汕头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度行政检查工作方案》。
二、抽查对象
粤财普惠金融(汕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抽查结果
本次融资担保公司抽查机构2家,抽查率为66.67%。抽查结果显示,2家机构能够按照相关监管条例规定依法合规运营。
四、抽查结果处理情况
根据“合规为要、风险为本”原则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我局对现场检查中存在需要关注情况的融资担保公司给予行政指导,要求公司加强关注跟进,严控风险。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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