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金【2021】102号)及市领导指示要求,为加快推进“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开展,进一步扩大业务普及面,市金融工作局开展“政银保”项目第二批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全市共有5家银行机构、1家保险机构参与申报,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拟选取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广发银行汕头分行、中信银行汕头分行作为“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第二批合作银行,拟选取中国人寿财险汕头中心支公司作为“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第二批合作保险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10月15日至10月21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以受理。
联系电话:88526801,邮箱:stjrjjrfzk@126.com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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