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汕金〔2021〕56号)文件精神,经对奇士达控股有限公司、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经汕头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确定予以6家企业奖励资金共计550万元(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21年10月13日-10月1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异议的,应以真实身份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反映,并提交证明文件或材料。为保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处理异议,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汕头市金融工作局金融发展科
联系电话:0754-88526801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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