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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头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 2021-04-14 16:02:0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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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预算项目财政重点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汕市财法函〔2020〕10号)要求,汕头市金融工作局积极开展2019年汕头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情况

      汕头市金融工作局(简称市金融局),根据《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汕市发〔2018〕18号)为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主要职责有推动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服务全市金融业发展,促进银行信贷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鼓励汕头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2017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市金融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汕金〔2017〕52号)(下称“52号文”),52号文自公布之日期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3月,规定对汕头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主板上市奖励或“新三板”挂牌奖励。截至2019年3月,52号文共奖励63家企业合计6750万元,其中,2019年奖励2家企业共计250万元。

      鉴于52号文于2019年3月届满失效,市金融局结合当前汕头经济发展形势及企业上市相关政策,对52号文进行重新修订,并于2019年10月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印发汕头市金融工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

      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汕金〔2019〕77号)(下称“77号文”),新修订的77号文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新增了创板上市奖励、“华侨板”挂牌奖励、上市企业兼并重组奖励3项内容,实施期限为2019年4月至2021年12月。截至2019年底,77号文共奖励23家企业合计998.6万元。

      综上所述,2019年汕头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专项资金1248.6万元。

      三、项目立项及目标有关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及规范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根据中央、省和市关于着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结合当前汕头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9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142号)、《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汕府〔2018〕103号)要求,同时借鉴省内其他城市有关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办法,市金融局对52号文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77号文。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市金融局严格按照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于2019年9月完成了77号文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市金融局党组审议、市金融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等相关程序,并经市司法局进行法律审查通过,于2019年10月10日正式印发出台。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减轻企业上市负担。因企业从上市辅导到最后成功上市,费用需几千万元,企业负担较大,故对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分阶段奖励,进一步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二是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通过对企业进行资本市场融资奖励,有利于鼓励企业上市,激发上市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对推动汕头市税收、就业等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三是持续推动汕头市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鼓励汕头市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提质增效,推动汕头市资本市场做大做强。2018年,市金融局申请2019年汕头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专项资金预算2000万元,拟奖励满足条件的企业24家。2019年,市金融局对25家企业进行奖励合计1248.6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落实项目开展工作责任制。市金融局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二是规范项目办理流程。市金融局严格按照项目办法规定的审核流程进行开展,针对上市奖励、科创板上市奖励、“新三板”挂牌奖励和上市企业并购重组奖励,由满足条件的企业向市金融局申请资金奖励,由市金融局进行审核并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示,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示进行拨款。针对“华侨板”挂牌企业融资奖励,由满足条件的企业向“华侨板”提出申请,由“华侨板”初审后将审核意见报送市金融局复核,市金融局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复核意见报市政府审示,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批示进行拨款。

      四、项目绩效分析情况

      (一)项目实施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资金管理方面。2018年,市金融局向市财政局申请2019年项目预算2000万元,后因2019年一季度支出进度较慢,市财政局将该项目预算资金缩减为1000万元,2019年项目实际支出到位资金1248.6万元,资金到位率及预算执行率均为100%。二是项目执行方面。市金融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按规定的流程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市政府审示,在市财政局进行拨款后,及时跟踪资金流向,跟进了解企业申请的奖励资金是否及时到账。项目执行效率及制度执行效率均得到有效体现。

      (二)项目产出绩效情况分析

      一是产出实际完成方面。2019年原计划奖励24家企业合计2000万元,后因支出进度缓慢,支出预算修改为计划奖励24家企业1000万元。2019年实际奖励25家企业1248.6万元,超出计划奖励企业家数及金额。二是产出质量方面。25家满足条件的企业均在申请中严格按照77号文有关要求,提供了完整、详细、有效的申请材料。

      (三)项目经济社会绩效分析

      一是经济效益方面,2019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及中美贸易战影响,部分企业营业收入及近利润较2018年有所下降,归属市级税收金额同比下降。二是社会效益方面,企业新增就业人数较2018年相比均有上升,有利于社会稳定。三是项目可持续性方面,2家上市企业首发募集资金用于汕头市约7亿元,用于投资汕头市5个建设项目。

      五、存在问题及成因

      汕头市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项目实施以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需意识到在项目编制预算科学性、支出进度、制度管理建设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因企业上市环境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2019年受中美贸易战影响,我国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且汕头市拟上市企业基本为民营企业,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压力,部分企业上市步伐放缓或暂停上市计划,导致2019年实际上市、进入辅导备案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较预算编制时下降,项目支出进度较慢。

      六、对策及建议

      一是在项目编制预算科学性方面,及时跟进拟上市企业或“新三板”挂牌企业的上市进度,建立有关工作台账,加强与上级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沟通联系,详细了解整个市场外部环境及参考其他地级市企业上市有关情况,加强与市工信局、商务局有关部门对接,综合分析研判宏观经济等客观因素对企业上市带来的不确定性,更加科学、有效地制定项目预算。二是在项目机构管理方面,加强与各区县财政局的沟通,拟对77号文进行中期修改,审核流程拟修改为由各区县财政局对企业进行初审,市金融局进行复核,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拨付时效性及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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