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期,然而不法分子却借助疫情,用“老瓶装新酒”的方式又在进行各种集资、诈骗活动。市金融局提醒广大群众: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也需增强金融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警惕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以下,就为大家介绍几类骗局套路和一些识别方式:
1、谨防为疫区捐款骗局。疫情发生以来,不法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以红十字会或医院等名义伪装公益捐款,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
2、谨防为感染亲属众筹“医药费”骗局。不法分子以孩子或亲属突然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向社会公众发起众筹“医药费”“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
3、谨防售卖强身健体“秘方”骗局。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免疫力的特效药,对预防新冠肺炎有非常好的功效,通过发布钓鱼链接、使用违规手机APP等方式,诱导用户购买,实施集资诈骗。
4、谨防线上教育投资骗局。不法分子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发布诈骗信息,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5、谨防“区块链+慈善”骗局。当下“区块链”概念较热,不法分子谎称开发出区块链慈善平台,组织线上募捐等活动,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6、谨防投资理财骗局:针对公众居家防疫,通过手机等获取信息的特点,不法分子趁机大肆宣传P2P网络借贷、网上商城投资,炒作虚拟货币、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财”,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设置高息诱惑骗局。
7、谨防“返利”骗局: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紧缺,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慌心理,谎称可以代购代销“口罩”“消毒液”“特效药”等物资,并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钱财。
上述骗局,都是不法分子利用疫情防控时期公众心理精心设计的,大家在努力抗疫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擦亮“火眼金睛”,认清非法金融活动,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若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积极向金融及公安等部门举报。
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非法集资的四项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招识破非法集资套路:
1.“看一看”。投资前先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公司资质、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相关部门的批文、股东实力等;查看是否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资格;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宣传的各种投资项目。
2.“想一想”。投资前必须认真思考集资者宣传的内容是否符合逻辑、合不合常理,不要轻易被假象所迷惑。许诺超高收益率,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交本金即付部分提成或利息,在人群流动或聚集区域摆摊设点派发广告招揽资金,在宣传单上印领导照片、讲话、会议文件等来证明所推销的项目受政府支持,怂恿群众将房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
3.“问一问”。投资之前如果能咨询专业人士最好,投资切忌冲动,不计后果、倾全家之财力一掷千金的投资很多时候都造成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惨剧。建议老年投资者做出大额投资决策前一定要征求家人或子女的意见。最后,市处非办向全体市民呼吁:多宅在家里,少动车少出行,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信谣、不传谣、不唱衰,居家防范非法集资。
【温馨提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损失自行承担。高收益必定伴随高风险。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各类投资理财活动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活动日趋活跃的今天,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和风险自担意识,正确分析识别投资理财产品,拒绝高息诱惑,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获取合理收益,坚决抵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