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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大楼管理处被评为省“节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2017-04-24 00:00
  • 来源: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陈佳涛
  • 发布机构: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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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合发文《关于表彰2015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粤人社函〔2017〕963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大楼管理处被授予“2015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我市各项节能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带头践行节能日常管理规范,实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对重点用能设备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建立大楼能源能耗实时监测平台,节能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5年,我局被授予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我局在市政府大楼管理处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寻求创新突破,引入市场机制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充电设备设施,探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的节能技术改造等重要项目,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此次,市政府大楼管理处获得“2015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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