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机管节能〔2015〕5号
关于印发2015年汕头市公共机构
节能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澳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市直各公共机构:
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汕头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将《2015年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2015年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
(联系人:丁度凯;联系电话(传真):0754-88988738)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报: 陈茂辉书记,郑人豪市长,林依民副市长,徐凯副市长,陈汉雄副秘书长、王德声副秘书长。
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2015年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2015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和绿色汕头建设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汕头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规划》,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抓好示范、扩大宣传,全面、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共同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
2015年通过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使全市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增强,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节能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节能技术广泛使用,政府节能采购、节能改造等工作扎实推进。继续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根据省节能工作计划的要求,确定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以2014年能耗为基数,2015年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快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耗定额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合同能源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能耗管理办法。三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要做到人员明确、责任明确,严格管理考核,确保节能实效,努力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覆盖面。
(二)夯实基础,做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工作。能耗统计工作是开展节能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送工作,改进统计手段,提高统计质量,确保正确填报和汇总。一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二是加强对能耗统计工作的管理。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对统计汇总的数据要认真进行数据审核,按规定时间上报能耗统计报表,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三是认真抓好2014年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核实工作。逐步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公示制度,将水、电、油、气、办公耗材等消耗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扩大影响,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报道相结合,平时教育与参与活动相结合,对内教育启发与对外宣传相结合,努力打造舆论强势。一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电视台、节能网站等媒介宣传节能知识、节能产品及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渠道畅通、覆盖全面、多层次、多元化的宣传教育体系。二是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节能现场会”等活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班、第三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活动。重点培训公共机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合同能源管理知识、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等内容。通过培训,开阔视野,丰富阅历,不断提升各级节能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四)抓好日常管理,落实节能措施。一是加强节约用电管理。积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贯彻落实《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以LED照明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二是落实节电措施。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尽量使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要优化空调能效,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尽量少开门窗,空调不用时应养成关掉电源的习惯;要优化电梯运行方式。提倡3楼以下不乘电梯,减少电梯使用,下班后及节假日电梯减量运行;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能耗设备的待机能耗。三是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四是加强车辆节能管理。落实《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48号)要求,结合我市公务用车改革进程,制定我市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组织做好我市机关及公共机构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工作。
(五)抓好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技改效益。各公共机构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依靠先进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改造升级,实现节能降耗。一是抓好绿色建筑工程管理。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国家机关既有办公建筑维修改造中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二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全市选择1-2家单位,完成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做为试点示范单位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推广应用。三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光伏发电系统、节能灶具、节能插座、节能型热水器等重点项目的节能改造。
(六)加强监督考核,建立节能激励机制。着力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度检查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工作的落实。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节能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节能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统计数据虚假、瞒报、不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管力度。
(七)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发挥带头作用 。 按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和要求,制定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创建条件、创建内容和实施程序。在全市创建1-2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要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体系,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指标大幅下降,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三、做好“十三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省级节能工作要求,我市要组织开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调研,全面梳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节能重点领域改革要求和工作重点,认真做好我市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规划编制工作。